滬財企[2014]49號 2014-5-30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三分局:
現將商務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五部委《關于開展2014年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聯合申報工作的通知》(商資函[2014]17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本市實際,就2014年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有關財政和稅務聯合申報工作(以下簡稱聯合年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聯合年報范圍
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均須參加本次財政和稅務聯合申報。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境外企業(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設立的經營性分支機構,不屬于本次財政和稅務的聯合申報范圍。
二、聯合年報方式
按照商務部、財政部等五部委要求,2014年本市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網上聯合申報。為方便企業,本市2014年聯合年報工作繼續開展“無紙化聯合申報”試點,具體實施方案詳見市聯合申報網站,網址:www.lhnj.gov.cn.為加強核對,在現場復核時,企業還須攜帶相關紙質材料提交財政稅務部門復核。
三、聯合年報審核內容
(一)網上審核
對通過網上申報的企業,各區縣財政、稅務部門應認真審核并做好指導工作。聯合申報工作結束后,市財政局將以一定的方式將有關數據反饋各區縣財政部門。
(二)現場復核
選擇無紙化聯合申報的企業,應于2014年9月30日前,攜帶財政稅務登記證副本,在集中辦公時間內,到集中辦公點辦理加蓋2013年財政稅務登記申報章。如未在集中辦公時間辦理的,也可到所在的區(縣)財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加蓋2013年財政稅務登記申報章。
1.財政部門復核內容
參加財政聯合申報的企業,須在集中辦公地點和時間,攜帶以下材料進行復核:
(1)外商投資企業2013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全套)(須加蓋企業公章);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2013年度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的審計報告;
(3)財政部門收齊企業申報材料、審核無誤后,應在財政登記證副本上加蓋2013年財政登記申報章。
2.稅務部門審核內容
(1)加蓋企業公章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2)稅務部門審核無誤后,應在稅務登記證副本上加蓋2013年稅務登記申報章。
四、聯合年報的職責分工
凡市稅務三分局主管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財政和稅務申報分別由市財政監督局和市稅務三分局負責辦理,并參加市聯合申報。凡區縣稅務局主管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財政和稅務聯合申報,由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負責辦理。
五、聯合年報集中辦理的地點和時間
市財政和稅務申報集中服務點為本市延安西路2299號(上海世貿商城),辦理時間為5月26日-6月30日。區縣集中服務點地址和辦理時間,由各區、縣聯合申報辦公室確定,并對外公布。
六、其他事項
各受理申報的財政和稅務部門應對企業報送的申報資料嚴格審核,對欠稅企業須完稅后方可通過申報。
各財政和稅務部門應加強本區域聯合申報工作的部門間溝通與協調,按時按質完成財政和稅務申報工作,并做好對企業的指導和解釋,如遇突出問題應盡快與市局相關部門聯系。
2014年7月22日前,各區縣財政和稅務部門應將財政和稅務聯合申報情況分別報送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處、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