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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財稅[2012]90號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5/3/8 來源: 閱讀次數:1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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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稅[2012]90號 2012-10-30 各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68號)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2〕6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農產品范圍外,可食用的農產品還包括茶葉、中藥材、鮮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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