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稱,稅務總局下發公告擬對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營業稅政策進行調整,取消了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的限制,12月1日以后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將統一歸為“金融商品”。多位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的券業人士均認為,該項政策調整對券商來說是利好,繳稅應該會相應減少。
根據稅務總局的公告,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若相抵后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在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對此,滬上某中型券商財務部人士認為,這一稅收政策調整有利于券商相關業務成本的降低。該人士稱:“不同品種金融商品盈虧相抵后再繳,相當于減稅了。比如,以前債券盈利100塊,股票虧損100塊,那么債券盈利的100塊錢這部分要繳稅。現在這兩類統一歸為"金融商品",盈利和虧損相互抵消為零,就不用繳稅了。所以從納稅角度來說,應該會比之前繳得少。”
由此,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券業人士指出,對券商來說,自營投資和資產管理業務將受惠較大。近年來,隨著券商創新的深入,新的衍生金融產品不斷推出,投資組合也更加多元化。稅務總局也表示,進行這一稅收政策的調整,旨在支持金融行業發展,鼓勵金融業務創新。
據記者了解,目前券商的自營投資靈活多樣,創新繁多,早已不再局限于以往投資股票、債券等領域,投資范圍大為拓展。自營業務方面,不僅有對量化對沖套利投資方式的運用,還逐步開展收益互換等衍生品業務;另外,證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可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并購基金、夾層基金等直投基金進行股權或與股權相關的債權投資;券商的另類投資業務線也在搭建中,多家券商成立子公司發力衍生融資產品、量化交易等業務。
上海另一家大型券商財務部人士告訴記者:“現在金融衍生品層出不窮,按照之前的規定一般進"其他"類,比如股指期貨、外匯掉期,但事實上可能和股票、外匯關聯度更高,甚至很多時候可能都屬于同一個投資組合?,F在視為同一類,直接就相抵了。對財務來說,調整之后算起來也簡單便捷了。有的搞投資組合的月底直接看余額就行?!?/FONT>
“不過該政策調整目前還尚未實施,對券商這些業務的收益情況能有多大影響還尚未可知,但是以后從年報中就能看出一些端倪了。”上述券商財務部人士補充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