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我單位是建筑安裝企業,為施工人員買了35000元意外傷害保險,能否稅前扣除?
答:《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建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根據上述規定,你公司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以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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