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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繳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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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自然人創辦的一人有限公司是繳個人所得稅還是繳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的規定: 第二條 本法規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是指: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登記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登記成立的獨資、合伙性質的私營企業;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登記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四)經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批準成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他個人獨資、個人合伙性質的機構或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根據上述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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