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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再就業企業的政府貼息是否免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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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公司法人是下崗職工,然后公司又用有下崗職工,今年用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證從商行貸款,政府貼息。貼息的這一部分是否要交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再就業專項補貼收入征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4」139號)規定:“納稅人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按《(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2]107號)中規定的范圍、項目和標準取得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取得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再就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以及其他超出財社[2002]107號文件規定的范圍、項目和標準的再就業補貼收入,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企業取得的該項貼息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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