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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籍貫人士個稅免征額標準應盡快統一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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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1/2012發布會今日在北京舉行,財政部財政科研所所長賈康表示,內外籍人士個稅免征額標準應盡快統一。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其中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而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2800元。 即外籍人員工資薪金扣除額為免征額2000元+2800元=4800元。 對此賈康認為,按照所謂國民待遇的規則,內外人士應一視同仁的,我們在法人稅收框架已經把這個問題基本做到位,那么個人所得稅方面也應該是這個邏輯,這個事情應該盡快做. 但賈康也表示,具體做是一步到位內外統一,分兩步走還是可以考慮的。比如先做調研考慮外國人住宿上是否有些特殊因素,但是應該盡快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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