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國稅發[2009]9號 關于開展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59 |
|
關于開展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發文文號:國稅發[2009]9號 發文時間:2009-2-5 實施時間:2009-2-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依法查處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存在的稅收違法行為,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構建公平和諧的稅收環境,保障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國家稅務總局決定2009年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稅收專項檢查項目 (一)行業性稅收專項檢查(具體工作方案見附件1) 1.指令性檢查項目 (1)大型連鎖超市及電視購物企業; (2)建筑安裝業; (3)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包括“免、抵、退”稅業務)的重點企業。 2.指導性檢查項目 (1)營利性醫療及教育培訓機構; (2)中介服務業; (3)品牌經銷及分銷商; (4)拍賣企業; (5)非居民企業; (6)三年以上未實施稽查的重點稅源企業。 各地稅務機關在完成稅務總局指令性檢查項目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從稅務總局確定的指導性檢查項目或本地區其他重點行業中選擇若干項目組織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各地稅務機關在檢查中要對符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條件的納稅人的申報情況進行核查。 (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 各地稅務機關要選擇利用“四小票”進行偷、騙稅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比較集中的地區開展區域稅收專項整治。稅務總局將選擇問題較多、影響面較廣且處理難度較大的重點地區進行督辦或直接組織查辦。 (三)大型企業集團專項檢查 稅務總局將繼續統一組織各地對大型企業集團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二、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原則和目標 (一)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2009年全國稅務工作要點,緊緊圍繞新形勢下“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主題,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理念,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努力使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目標 依法查處相關行業和地區存在的稅收違法問題,提高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創建公平和諧的稅收環境;不斷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保障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促進稅收收入穩定增長。 三、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時間安排 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總體時間安排為:2月初啟動,10月底結束。其中,2月為組織部署階段;3月至9月為檢查實施階段;10月為總結整改階段。 四、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組織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一定要充分認識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有關部門參與的稅收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在稽查局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為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力、物力保障。 (二)周密部署,科學選案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稅務總局工作部署,統籌協調檢查進度,合理調配稽查資源,確保指令性檢查項目與指導性檢查項目以及自行安排的檢查項目能夠平穩有序推進。要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的理念,做好宣傳工作,爭取社會各界和納稅人對檢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征管、稽查和涉外稅收管理部門的配合,充分利用納稅人基礎資料、納稅申報等信息,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出口退稅預警系統等征管環節,建立科學的選案指標體系,確定稽查重點企業,切實提高選案準確率,依法查處偷、逃、騙、抗等稅收違法行為。 (三)健全機制,創新方法 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原則,建立健全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國稅、地稅稽查協作機制,整合稽查資源,提高執法效能,減輕納稅人負擔;二是建立稅警協作機制,利用公安機關的偵查、技術手段,實現稽查工作的有效突破;三是努力建設“專家型、專業化”稽查骨干隊伍,為檢查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四是建立督促指導機制,形成上下級稅務機關之間溝通順暢、聯系緊密的組織指揮體系。 各地稅務機關要以稅收專項檢查作為有效載體,進一步完善分級分類稽查工作方法,合理設定納稅人的分類標準,準確定位各級稽查部門的工作職責,避免職責交叉和執法權限重疊,大力推進分級分類稽查。 各地稅務機關要將重點解剖式檢查與全面檢查結合起來,通過對解剖式檢查進行案例分析,歸納典型問題,總結檢查經驗,制定檢查方案,指導全面檢查。 (四)以查促管,標本兼治 各級稅務機關要本著依法治稅、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長效機制。在依法查處稅收違法行為的同時,要及時總結稅收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和新的動向、趨勢,分析稅收征管薄弱環節和稅收政策缺陷,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議。要從宏觀稅負分析、行業檢查分析、案例分析、稽查建議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相關工作制度,使“以查促管、以查促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真正實現整頓和規范行業、地區稅收秩序的目的。 (五)及時統計,認真總結 各級稅務機關要指定專人負責有關數據的匯總統計和材料報送工作。數據的采集、匯總要及時準確;上報的經驗材料和典型案例要客觀、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具有借鑒價值;工作總結要具體詳實、客觀全面,所提出的建議和措施要有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級稅收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要對上報數據和材料嚴格把關,杜絕敷衍應付的現象發生。 各省稅務機關于2009年2月底前向稅務總局報送本單位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正式文件;2009年7月5日前報送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半年總結;2009年10月底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及分行業專題分析報告;隨時報送專項檢查的工作動態、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及行業檢查指南。 聯系人:稅務總局稽查局系統工作處 張達光 聯系電話:010-63584581 附件:1.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略) 2.2009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統計表(略) 二○○九年二月五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