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關于同意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冠名發票的函
征科便函[2011]65號 2011.9.2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
近接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區域集中出單使用全國統一樣式發票有關問題的請示》(泰康發[2011]第140號),為了適應該企業管理模式和集中打印發票的需要,經研究,同意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統一規格的冠名發票( 210mm*297mm),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區域集中(北京市、武漢市)打印保險費發票。
請各省、市、區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函》(國稅發[2009]142號)的有關規定予以審批并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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