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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企業是否可享受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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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6日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虧損企業是否可以享受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 答:《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通知如下: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 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虧損企業可以享受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熱點問題答案謹供參考,具體執行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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