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稅收分析工作機制
(一)加強對稅收分析的組織領導
各級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收分析工作,通過抓好稅收分析工作,提升地稅部門的站位。要建立由局領導擔任組長的稅收分析工作小組,有條件的單位要探索組建專門的數據分析機構(中心),組織協調數據分析工作具體事項。季度、年度以及其他重要的稅收分析應按照總局要求,由局領導審核簽發后上報。
(二)建立稅收分析會商制度
各級地稅機關稅收分析主辦部門要加強與辦公室、稅政、規費、政策法規、科研等相關業務部門,以及下屬重點收入單位的交流聯系。加強與掛鉤聯系企業,以及其他重點企業的聯系,了解企業經營情況。在組織收入的關鍵時點,可邀請相關業務部門和重點企業,共同參與稅收分析的聯席會商。
(三)加強稅收稅源調查研究
稅收分析人員要堅持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堅持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法,經常性開展稅收稅源調研活動,堅持基于稅源實際做好稅收分析工作。省局每年將繼續組織開展稅源監測與專項調研,各級地稅機關應積極配合,為稅收分析人員深入基層、深入企業調查稅源情況創造條件。根據每年年初各設區市局推薦,省局確定縣區稅收調查直報點,直報點應按季上報監測行業、企業稅收分析情況簡報。
(四)完善稅收分析建檔管理
各級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數據管理工作,夯實數據基礎;進一步加強會統報表中的會計表稅收資金運行情況等數據、重點稅源的財務類指標數據的采集和審核校驗工作,確保稅收分析的數據質量。根據當地稅源實際,選取一兩個專題作為財源建設監控的重點。對于納稅人欠稅、緩征、減免稅、百萬元以上整筆大額繳稅等情況要加強建檔管理。
(五)建立重大收入事項報告制度
各級地稅機關要較為全面掌握所管轄稅源的變化情況,對于重大投資、企業稅收增減變化等情況要形成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稅收分析人員報告有關情況。省局按照總局要求或相關工作部署,規定各級報送的信息資料,各級要及時準確報送。
(六)加強稅收分析工作績效考核
省局將稅收分析質量和相關數據工作納入對設區市局的年度績效考核,重點增加了稅收分析服務發展實績的相關考核內容;省局也將繼續對部分工作進行專題通報督辦。各單位要結合省局辦法,完善對下考核制度,督促工作落實。
四、強化稅收分析保障機制
(一)強化稅收分析人才配備
各級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收分析人才的配備,選調具有經濟學、財政學、統計學、會計學和計算機專業知識,具有創新思維和自主學習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強的人才充實到稅收分析崗位。保證稅收分析工作有專人負責,確保設區市局有2人,縣區局有1人的稅收分析專崗配備。
(二)建立稅收分析人才成長機制
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稅收分析人才庫建設,注重稅收分析人才的培養,經常性地舉辦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或選送人員參加相關業務知識學習,為稅收分析人員在崗學習創造條件。要從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需要出發,學歷教育機會優先向稅收分析人才傾斜。(三)提升數據分析的信息化水平
省局將繼續依托信息技術,研究增強數據監控和分析的自動處理能力的辦法,實現為基層減負。各單位信息軟硬件配備要優先保障分析人員的工作需要,并積極探索依托信息技術,夯實數據基礎、提升分析效率的方法。
各單位要對照意見要求,逐一抓好落實。要堅持經濟稅收觀,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分析法,注重從稅收角度反映經濟發展運行狀況;要注重前瞻性分析,對于經濟發展中趨勢性、苗頭性問題深入分析,揭示規律;要提升站位,主動靠前服務,以有詳細稅源情況、有深入問題分析、有切實對策措施的稅收分析為區域財源發展和宏觀政策調整服務;要筑牢稅收分析的數據、管理、人才基礎,扎實開展好相關工作,形成稅收分析工作良性運轉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