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安排和報送方式
2012年快報工作自2012年1季度起開始調查。各省級財政部門應在季度終了之日起20日內,將不低于本地區最低調查戶數60%的被調查企業的數據上報我司。企業和基層財政部門上報時限由省級財政部門自行決定。
對不涉密的快報調查數據,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通過財政內網報送;對涉密的快報調查數據,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通過機要方式報送。采取機要方式報送數據的省級財政部門,應適當調整數據報送時間,確保數據在季度終了之日起20日內報至我司。
二、分析報告
2012年,各省級財政部門可以不運用本地區調查數據撰寫分析報告。但年度內能夠運用本地區調查數據,分析本地區經濟運行或稅源變動等情況并上報財政部稅政司的省級財政部門,在考核評比時,可以按照《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考核評比辦法(試行)》的規定,享受額外加分。
三、工作要求
快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區財政部門要提高對快報工作的認識,從完善稅制改革、加強稅政分析的角度出發,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調查,一方面要盡可能發揮相關部門的資源優勢,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減輕被調查企業負擔,另一方面要加強與被調查企業的溝通,對被調查企業反映的關于快報工作及現行稅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見建議,要及時反饋我司,我司將根據快報數據反映的情況和被調查企業反映的意見建議,有針對性的進行分析研究。
四、其他
快報調查參數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稅政司網站(http://szs.mof.gov.cn)上提供下載,不再另發。
附件下載: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指標說明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代碼編制規定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工作考核評比辦法(試行)
全國重點企業稅源調查快報被調查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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