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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政策解答 |
發布時間:2013/6/17 來源: 閱讀次數: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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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車輛可以通過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 答:一是依法應當在本市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二是依法不需要在本市車輛管理部門登記但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三是尚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新購機動車輛;四是非在本市車輛管理部門登記,但在本市保險機構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的機動車輛。 二、北京市哪些保險機構可以代收代繳車船稅? 答:我市凡是具有辦理交強險資質的保險公司均可代收代繳車船稅。保險機構及電話熱線可登陸北京地稅tax861網站查詢。 三、車船稅何時繳納? 答:凡辦理交強險的應稅車輛,納稅人應在辦理交強險的同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不需辦理交強險的應稅車輛,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前(即12月31日前)到地稅機關繳納車船稅。 四、辦理車船稅時應攜帶什么材料? 答:已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納稅人需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及上年度車船稅完稅憑證(或含已繳納車船稅信息的交強險保單); 未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納稅人申報納稅時,需攜帶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等有關車輛技術指標證明文件;其中,購置新車輛的納稅人還需提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記錄車輛取得時間的證明材料。 五、新車的車船稅如何計算? 答: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北京市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規定的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六、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完稅憑證是什么? 答:納稅人通過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方式繳納車船稅的,可憑交強險保單中的完稅信息作為納稅人本年度已繳納車船稅的證明; 如納稅人需要開具完稅證明,可以在繳納稅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單到地稅機關征收場所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 七、納稅人在辦理交強險業務時拒絕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后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在辦理交強險業務時拒絕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時,應由納稅人本人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及代收車船稅款告知單》的“拒絕繳納”處簽字或蓋章,保險機構不能打印保單及發放交強險保險標志。待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完納免稅手續后,持納免稅憑證再回保險機構索取交強險保單和標志。 對于已在北京市交管部門登記的私車和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公車,及未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新車,納稅人持相關資料到北京市任一地稅車船稅征收窗口辦理納免稅手續?! ?BR> 對于已在北京市交管部門登記且辦理稅務登記的公車,納稅人持相關資料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免稅手續?! ?BR> 對于在外地交管部門登記的車輛,納稅人持相關手續到車輛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納免稅手續。 八、異地繳納車船稅的車輛如何處理?異地重復繳納車船稅怎么處理? 答:北京號牌車輛在外地已隨交強險繳納過車船稅的,可持有完稅信息的交強險保單,到我市地稅機關補錄完稅信息,不需再次繳納車船稅; 外地號牌車輛在外地已完稅的,在北京投保交強險時,可以持當年的完稅證明(交強險保單或地稅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要求保險公司錄入相關信息,不必再次繳納車船稅?! ?BR> 本地車或外地車發生異地重復繳稅的情況時,需根據兩次繳稅的完稅憑證所載日期,到第二次繳納稅款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還手續。 九、哪些車輛屬于車船稅減免范圍? 答:我市車船稅減免稅范圍是: (一)捕撈、養殖漁船; (二)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ㄈ┚密嚧?; ?。ㄋ模┮勒辗梢幎☉斢枰悦舛惖耐鈬v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ㄎ澹┰诒臼熊囕v管理部門登記為公交客運、公路客運的公共交通車輛; ?。┺r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 ?。ㄆ撸┙泧鴦赵号鷾拭庹骰驕p征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 ?。ò耍┌凑找幎ɡU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 (九)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 (十)經北京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因受地震、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免稅的車船。 對于本市實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間,本市乘用車輛按年減征二個月應納稅額計算全年應納稅款。 十、哪些車輛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有關規定,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收范圍。具體不在征稅范圍的車輛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81號,2012年第26號)中公布的車型為依據。 十一、減免稅車輛如何辦理交強險業務? 答:已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輛、警用車輛、使館車輛、公共交通車輛和已辦理過減免稅手續的車輛,不需開具減免稅證明,納稅人可直接在本市保險機構辦理交強險業務。 對下列車輛的納稅人需持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完減免稅手續后,再辦理交強險業務。具體攜帶的資料: 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納稅人需攜帶車輛登記證書、車輛出廠合格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BR> 新購或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車輛納稅人,需攜帶車輛出廠合格證、購車發票和本單位或上級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 新購或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警用車輛納稅人,需攜帶車輛出廠合格證、購車發票和公安部或者市公安局的批準證明; 新購或未辦理登記手續且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輛,納稅人需攜帶車輛出廠合格證、購車發票和使館、領館或者該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證明; 新購或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公共交通車輛,納稅人需攜帶車輛出廠合格證、購車發票和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十二、納稅人辦理交強險退保手續后,可以辦理退稅嗎? 答:納稅人辦理交強險退保業務的,保險機構只退還車主相關保費?! ?BR>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十三、購買的新車因質量問題退車,車船稅可以退嗎? 答:對于新購車輛發生退車的,納稅人已繳納車船稅的,可到我市地稅車船稅征收場所辦理退稅手續。具體車船稅征收場所可登陸北京地稅tax861網站查詢。 十四、掛車不需要投保交強險,如何繳納車船稅? 答:按掛車的整備質量繳納48元/噸的車船稅,納稅人應在納稅期限內(12月31日前)到北京市地稅局車船稅征收場所繳納稅款。 十五、我市車船稅稅額是多少? 答:北京市車輛基準稅額如下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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