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發現并糾正執行過程中稅款分配不準確的問題,保障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運行,全面掌握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基本情況,稅務總局日前發文——國稅函[2012]44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款分配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決定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所得稅款分配情況開展檢查。 據了解,此次檢查的主要對象是按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包括總機構及二級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收入全額歸屬中央的企業以及總、分機構全部在同一?。ㄗ灾螀^、直轄市)的企業不在本次檢查范圍之內。 本次檢查采取企業自查和總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自查時間:2012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各地稅務機關及時部署所屬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進行自查,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就自查情況填寫《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款分配情況自查表(總機構)》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款分配情況自查表(分支機構)》。檢查所屬期間為2011年度。總局抽查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應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周密部署,及時布置所屬企業進行自查,按時上報有關情況。對企業自查發現的問題,研究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議,切實保障跨地區經營匯總企業所得稅款分配繳納的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