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稅函[2014]99號 2014-10-20各基層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事業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取消的減免稅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工作,根據《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取消部分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大地稅發[2014]161號)精神,現將取消項目的后續管理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取消的減免稅審批項目范圍
取消的減免稅審批項目(以下簡稱“取消項目”)范圍包括: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和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的確認,支持和促進就業減免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減免稅,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減免稅,隨軍家屬就業減免稅,供熱企業減免稅,軍工企業軍品科研生產用房用地減免稅,開山填海和改造廢棄地減免稅,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減免稅。
二、“取消項目”的后續管理方式
“取消項目”管理方式由行政審批管理改為申報備案管理。各征管局按照《大連市地方稅務局減稅免稅管理辦法》的要求和程序,履行備案及審核手續。
三、“取消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的銜接
(一)減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處理問題
1.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項目”從“稅收業務管理平臺”“審批大類”“前置認定類減免稅調查審核”或“后置認定類減免稅調查審核”調整到“申報備案類減免稅備案審核”。
2.對2014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批結的“取消項目”,按照原有的管理模式和審批流程,履行減免稅審批手續;對2014年10月1日以后受理的“取消項目”,按照備案管理模式和流程履行減免稅審核手續。
(二)“取消項目”的日常申報
1.除定期定額戶外,納稅人在《地方稅收納稅申報表(綜合)》“申報類減免稅額”欄次申報當期減免稅額,“申報減免類型”選擇相應的減免類型。稅種、稅目及子目與“申報減免類型”一一對應。納稅人備案類減免稅日常申報暫按上述規定執行,市局將在下一步的征管改革工作中統一調整減免稅日常申報程序。
2.定期定額戶在日常申報前,仍按照減免稅認定程序,認定享受減免的稅種實行不征不退的征收方式。申報時在定期定額申報畫面“減免稅額”欄次申報當期減免稅額。減免類型屬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和“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的定期定額戶,當期的減免稅額由征收管理申報系統根據已認定的減免稅限額自動抵扣。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對于公布取消的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保留或繼續審批。組織開展對“取消項目”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防止變相審批和明放暗不放,對落實不好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執行到位。
(二)加強指導,跟蹤管理,做到申報、審核與后續監管三環節履行到位,明確各環節必須履行的手續和工作標準、必備基礎資料的格式與內容,便于納稅人申報、上級稅務機關查閱和工作量化考核。
(三)加強納稅人信息采集和應用,督導納稅人提供相關資料,夯實納稅人基礎信息。對取得的信息要搞好資源共享,強化信息交叉比對,提高信息綜合應用水平。
(四)各基層局要切實落實針“取消項目”的后續管理工作,進一步做好調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管理漏洞。實際工作中遇到問題,應及時與市局有關業務處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