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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務頒布轉讓定價原則指引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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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企業與香港子公司關聯交易須防稅務新風險 香港稅務局最新頒布了有關轉讓定價原則的執行指引。有關會計事務所專家指出,該項新政策出臺后,對與香港子公司有關聯交易的內地企業,須注意其中的稅務風險。 據介紹,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之間轉讓商品、資產、服務與資金等的內部定價機制。安永一項涵蓋49個國家和地區稅務當局的調查顯示,各國政府近年增加了對轉讓定價的要求,當發現跨國企業違規時,將采取更為嚴格的懲處。 據了解,香港稅務局新出臺的轉讓定價執行指引,核心內容之一是避免企業出售產品或服務關聯企業時出現價格過低或過高。 安永華中地區轉讓定價服務主管合伙人田雯琦告訴記者,新規提出了更高的合規性要求,利用香港在轉讓定價政策方面的模糊來隱藏利潤,已經很難做到。 據安永專家介紹,國內很多企業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或辦事處,與其他國家的交易對手進行貿易與洽談。有的企業設立空殼公司,大量貿易通過空殼公司操作,在香港留有大量利潤,再利用香港稅法政策,達到在香港及內地都不交稅的目的。新規實施后,這類企業的安排,需要重新考慮有沒有潛在的稅務風險。特別是在香港或國內上市的大型公司,可能會面臨被調查與罰款,因為該項規定可追溯以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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