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發〔2015〕195號 2015-09-21
廣州、各地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銀監分局,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順德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活動的通知》(稅總發〔2015〕96號)轉發給你們,省國稅局、地稅局和銀監局補充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銀稅互動”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搭建“銀稅互動”工作作為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的新橋梁,幫助小微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新渠道,助推大眾創業的新途徑,積極發揮職能作用,促進廣東經濟發展,實現稅、銀、企共贏。
二、強化工作落實
各地市國稅局、地稅局、銀監分局要將“銀稅互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指定專人負責,同時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積極做好與當地金融辦、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的聯系,爭取多方面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將“銀稅互動”工作做好、做實。
三、建立合作機制
各地市國稅局、地稅局、銀監分局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開展銀稅合作,在第三季度內共同建立銀稅合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推動工作落實,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將開展工作情況分別上報省國稅局、地稅局和省銀監局。
政策解讀—稅總發[2015]96號:共同推進“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