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改革進程回顧
實際上,2012年我國就已經有了個稅改革的苗頭。大家保保險網將帶領你們回顧一下近幾年我國個稅的改革進程。
1.2012年3月,發改委提出以家庭為個稅征收主體,個人所得稅按照綜合征收,以此降低賦稅。
2.2014年3月,財政部部長提到,個稅改革的下一步是把分項征收改成綜合所得稅。
3.2016年,個稅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目前個稅改革方案已經完成,預計最快2016年上半年上報,下半年會選擇部分方案實施。
個人所得稅為什么要改革?
之所以要改革個稅,這與我國的家庭模式分不開。舉例來說,A家庭一人養活一家三口人,收入4000元/月;B家庭夫妻二人都在工作,每人收入3000元/月。那么按現行體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3500元,以每月收入減去3500元后的余額就得納稅,稅率為3%至45%。那么,B家庭沒有稅,A家庭要繳納150元的稅。這顯然是有失公平的。若按家庭征稅,就是要以家庭總收入為基準去征稅,那么,B家庭肯定會比A家庭納稅更少,或者不納稅。
實行個稅改革,就是避免了這樣“一刀切”的情況發生,最大的好處是能夠通過充分考慮不同家庭收入供養狀況來更加公平合理地計算稅負。
家庭征個稅多國已在實施
實際上,在國際上已經有很多國家在實行征收家庭征個稅,這也為我國的個稅改革提供了借鑒思路。
比如美國就是以家庭為單位納稅,主要以家庭全年收入計算稅率,夫婦可以合報,也可以分開報;日本在征稅時也考慮到家庭負擔;印度也從1961年即開始家庭年收入計征個稅。在全世界許多國家都已經征收家庭征個稅的背景下,許多觀點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建立個人納稅信息聯網,在技術層面而言絕非難事。
當然,也有質疑的聲音:我國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就是工資是工資,勞務是勞務,稿費是稿費,利息都是利息,都是分開計費的,同時主要采取的是單位的代扣代繳制度,沒有廣泛的采取個人申報制度。另外,我國存在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空巢老人”、“夫妻分離”等大量跨越時空的家庭結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讓家庭來申報其應稅所得,一方面是自己申報,另一方面要由稅務部門來一一認定,這將會使成本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
大家保保險網了解到,在抵扣措施之前,更重要的配套措施還待完善。據業內人士介紹,新的個稅計征需要建立完善的個人信息平臺,真正實行恐怕需要3到5年時間。而這些工作又都是稅改的前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