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領導,組織落實
根據《公告》要求,此項工作在今年10月份申報期前必須完成各項準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應加強領導,積極組織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對貫徹落實的各項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主動積極與區縣政府溝通協調,爭取地方上的支持。在組織業務學習的同時,各征收分局應做好戶管調查工作,摸清家底,并及時通知基金繳納義務人,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市稅務二分局應對電器電子生產行業提前進行分析,結合稅收繳納情況和其他掌握的信息,做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監控分析工作;稽查分局也應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檢查列入稽查范圍內,積極組織專項稽查工作。
三、加強培訓,做好服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培訓計劃,市局將適時安排各單位的師資培訓。各單位師資人員回本單位后,應在分局的組織下,積極開展對本轄區的基金繳納義務人的業務和操作培訓;同時,在日常征收管理中做好基金征收的業務宣傳和解釋工作,提升服務質量。
四、規范征收,加強管理
(一)對基金繳納義務人征收基金,適用稅收征收管理的規定。
(二)本市基金的申報全部采用網上電子申報,補申報需至辦稅服務大廳的,征收分局應提供紙質申報表。紙質申報表按《公告》附件2由各征收分局自行復印,市局不統一安排印制。
(三)基金征收使用統一的稅收票證,具體是指:
采用網上電子申報繳費方式:已確定為電子申報方式的基金繳納義務人網上申報繳費成功后,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作為繳費憑據,如需正式完稅證明,可至主管稅務機關換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
采用上門申報繳費方式:基金繳納義務人持紙質申報表向稅務機關申報,由稅務機關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
采用以上兩種方式申報的基金繳納義務人如辦理誤收退庫,由稅務機關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
鑒于目前本市稅務機構現狀(國、地稅合署辦公),對以上由稅務機關開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稅收收入退還書》,仍按照《關于更換稅收征(退)稅專用章的通知》(滬稅計[2001]13號)規定,加蓋國、地稅征稅專用章(連體式樣)或國、地稅退庫專用章(連體式樣)。
(四)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中,應及時做好稅種登記、催報催繳、申報審核、減免征審核、追繳欠金、開展評估、實施稽查等工作。
(五)基金繳納義務人出口電器電子產品,免征基金,免征數填寫在申報表中相應位置。
(六)對采用有利于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以及使用環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產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減征基金的,按照國務院相關部門的具體規定執行。
(七)基金繳納義務人未進行基金申報,暫不作為非正常戶和證件失效戶的判斷依據。
(八)基金未繳納而形成欠金的,暫不列入欠稅公告范圍予以公示。
(九)基金繳納義務人違反基金征收管理規定的,稅務機關比照稅收違法行為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
五、注重分析,加強監控
稅務機關應結合基金繳納義務人稅收繳納情況,開展產銷分析比對,及時掌握生產企業生產銷售情況,密切監控稅源。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評估,實施稽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基金征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