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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2011年稅收自查的通告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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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2011年稅收自查的通告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嚴厲打擊和依法查處各類稅收違法行為,構建公平和諧的稅收環境,根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2011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鞍山市地稅系統將對全市范圍內部分行業和企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在實施專項檢查前,由納稅人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20日止先行開展稅收自查。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查對象 稅收自查的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納稅人,建筑安裝、廣告、藥品生產及經銷行業的納稅人,發生資本交易行為的納稅人,近三年未經過地方稅務檢查的納稅人。具體界定范圍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關聯企業 自查對象包括各類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關聯企業。關聯企業包括建材產銷企業、房地產銷售公司、中介公司(物業管理、二手房交易、房屋置換、房屋租賃)等。 (二)建筑安裝業 自查對象包括從事各類建筑、安裝、修繕、裝飾裝潢及其他工程作業的納稅人。 (三)藥品生產及經銷行業 自查對象包括從事藥品生產和銷售的納稅人。 (四)廣告業 自查對象為從事經營廣告業務和代理廣告業務的納稅人。 (五)發生資本交易行為的納稅人 不論是從事實業投資、上市融資、企業內部業務重組,還是從事收購兼并、持股聯盟以及企業對外的風險投資和金融投資等事項,凡有資本交易(如股權交易、資本溢價、金融信托產品交易等)事項發生的企業與個人,均列入本次自查的范圍。 (六)近三年未經過地方稅務檢查的納稅人 具體是指近三年未接受地方稅務部門檢查且年應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二、自查年度 自查對象對2008年至2010年三個年度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的各項稅費繳納情況進行自查,涉及稅收違法行為的,應自行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要求 自查對象要在2011年3月20日前,按照稅法等相關規定開展稅收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鐵東區、鐵西區行政區域內和直屬局管轄范圍內的各類納稅人到第一稽查局,立山區、千山區行政區域內和開發區分局、風景區(達道灣)分局管轄范圍內的各類納稅人到第二稽查局,海城市、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納稅人分別到各縣(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報送《稅收自查情況確認表》。經上述稽查機構確認后,按照要求及時補繳相關稅費及滯納金,同時將稅費繳款書復印件交由上述稅務稽查機構留存。 四、專項檢查 根據企業的自查情況,從2011年4月1日起,省、市、縣地稅局稽查局將對有疑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加大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予以曝光,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他事項 《稅收自查情況確認表》在鞍山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網址:www.asds.gov.cn)上同時公告,納稅人登錄該網站進行查詢并下載。同時也可以到上述稅務稽查機構或所屬征管分局申報大廳索取。 鞍山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地址:鞍山市鐵東區湖南街5甲-1號 電話:5669021 5669022 5669023 鞍山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園林路215-8號 電話:5590009 5590011 海城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地址:海城市鐵西經濟開發區黃河大街 電話:3153009 3153010 臺安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地址:臺安縣臺安鎮繁榮南街 電話:4842530 4826311 4826312 岫巖滿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地址:岫巖滿族自治縣站前大街 電話:7818047 7818022 7818016 7818027 特此通告。 2011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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