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關于盡快辦理企業出口收匯核銷的重要通知
各出口單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擬于2012年8月1日起對出口收匯核銷制度進行改革,不再辦理企業出口收匯核銷手續,請各出口單位務必于2012年8月1日前將2012年1月31日前出口、未辦理遠期出口收匯手續且需要退稅的出口核銷單辦理網上核銷手續,若未辦理網上核銷手續,稅務局將不再辦理退稅手續,企業還將補稅。
特此通知
外匯局聯系人:宋會麗 電話:23209939
王 娜 電話:23209508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經常項目管理處
2012.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