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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國稅發[2000]173號 陜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金融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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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金融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發文字號:陜國稅發[2000]173號 發文日期:2000-07-07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 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業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191號),現對金融業營業稅方面的若干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一、暫不征收營業稅的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占用、拆借資金的業務,不包括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如代結算、代發行金融債券等)。對金融機構相互之間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二、銀行代發行國債取得的手續費收入,由各銀行總行按向財政部收取的手續費全額繳納營業稅,對各分支機構來自于上級行的手續費收入不再征收營業稅。?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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