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過這種經歷:將車停在路邊,下班后就發現車窗上別著五花八門的賣發票的小卡片;手機、郵箱也經常受到騷擾,“公司長期對外代理普通、增值稅發票”等信息讓人不勝其煩。2012年,山東省濟南市國稅局稽查局查出有問題納稅戶5934戶,檢查問題發票106698份,并配合公安機關查獲假發票10萬份。 一邊是嚴厲打擊造假賣假的“地下稅務局”,另一邊是發票違法信息滿天飛。高壓之下,假發票為何依然猖獗?發票打假,亟待破題。 發票違法上演“變臉” “三四年前,在火車站、汽車站等人多的地方,不少農村婦女拿著一沓假發票向過往行人兜售。”多年從事稅務稽查的濟南市國稅局稽查局稅務人員楊政告訴記者,近幾年,稅務機關和公安系統多次展開聯合行動,清理賣假者,目前在車站等公共場所已難見公然兜售假發票的人。但是,發票違法行為卻更加智能化、隱秘化。票販子開始以群發信息設備散發銷售、代理發票的信息,過去“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也被網上交易、快遞郵寄所替代。 涉票犯罪與不同地區經濟發達程度和交通地位緊密相關,山東省的制售假發票案多發于青島市、濟南市等地。2012年3月,濟南市經偵支隊與天橋區分局北坦派出所聯偵,成功端掉一制售假發票窩點,當場繳獲各類空白發票10萬份,短信群發器32臺,電話卡1萬張,制作假發票使用的電腦、打印機10余臺,各類假公章100多枚。在辦案人員以購買發票“引蛇出洞”時,票販子拒絕當面交易,堅持用快遞寄送,而且票販子每次和快遞公司交接貨的地點也是變幻不定。涉稅犯罪的團伙化也日益明顯,在這起特大制售假發票案中,犯罪分子內部又分為多個小幫派。他們劃片經營,分工相對固定,訂立攻守同盟。
假發票為何“打不死” “假發票之所以泛濫,避稅謀私是根源所在。”濟南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張峻介紹,這是一條由十分完整的利益鏈驅動的流水線。有“精明”的商家出于逃稅目的,千方百計地不給顧客開發票或以假發票抵數。本報曾多次報道商家以稅控機損壞、發票用完等為由不給顧客開發票。也有企業單位每個月都以“合理避稅”的名義,要求員工拿通信和交通等發票報銷沖抵工資、獎金。該市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宋德渭介紹,去年該局查出106698份問題發票,查補稅款6790萬元。 “目前,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存在一個巨大的購買、使用虛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買方市場’。”山東財經大學教授潘明星表示,在我國,由于實行“以票管稅、憑票報銷”,發票承載了很多超過其初始定位的其他功能。部分單位或個人為達到逃稅、貪污或職務侵占的目的,向這些制販假發票的團伙購買并使用假發票,從而形成巨大的“買方市場”,進而刺激假發票“賣方市場”的“繁榮”。 山東省國稅局的資料顯示,自2011年以來,虛開發票及制售假發票等涉票案件大幅上升,案件量占全部涉稅案件的比例由2010年的25%,上升到2011年的75%;涉案金額占比由60%左右上升到90%左右;涉案人數占比由40%左右上升到70%左右,涉票案件已經成為當前涉稅犯罪的主體。 發票打假形勢漸好 隨著對發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的加大和一系列相關政策的到位,發票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11年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對危害稅收管理類犯罪作出很大修改:取消了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死刑,新增了虛開普通發票罪和持有假發票罪。“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稅務專家分析,對于普通發票打假來說,這樣的法律規定有著強大的震懾作用。但取消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死刑,實際上降低了犯罪成本。 即將落地山東省的“營改增”試點工作有望成為治理發票違法的“良藥”。濟陽縣國稅局稅務人員告訴記者,“營改增”之后,如果從產品的投入、產出、交換到最終消費環節全面實行增值稅,就像一根完整的鏈條,一環緊扣一環,完整而嚴密,增值稅的內在制約機制就能充分發揮作用。長期來看,增值稅專用發票方面的買假賣假的行為將大為減少。 發票打假任重道遠 濟南市國稅局對2012年12366呼叫中心熱點咨詢問題情況的分析顯示,發票真偽查詢類的電話仍然高居榜首,占總話務量的30%左右。這一方面說明市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得到了大大增強,另一方面也說明假發票仍然存在。 對于稅務稽查部門來說,發票打假仍然面臨著重重困難。“近年來,由于沒有過硬的執法手段支持,稅務稽查執法力度偏軟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楊政告訴記者,執法手段的欠缺導致了取證難、查證難、處罰難。在制度層面,稅法中的部分規定,對納稅人不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應負法律責任規定不夠明確和具體,可操作性不強。如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逃避和拒絕接受檢查,稅務機關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但對“逃避和拒絕接受檢查”的具體情形,未作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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