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話題——營改增后增值稅差額征稅及開票政策解析
1.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向服務接收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辦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一般納稅人自用的自來水,按規定的計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發票開具:全額開具3%發票,可以是增值稅3%專用發票,申報時憑支付自來水費的發票扣除差額,進項稅金不得扣除,干脆就別要專用發票了】
2.安全保護服務,是指提供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等的業務活動。包括場所住宅保安、特種保安、安全系統監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務。
(1)一般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外派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發票開具:1.兩張發票,可以一張5%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2.也可以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3.也可以一張6%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外派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發票開具:1.兩張發票,可以一張5%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2.也可以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3、也可以一張3%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3.勞務派遣公司為了滿足用工單位對于各類靈活用工的需求,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接受用工單位管理并為其工作的服務為勞務派遣服務。
(1)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發票開具:1.兩張發票,可以一張5%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2.也可以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3.也可以一張6%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發票開具:1.兩張發票,可以一張5%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2.也可以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3、也可以一張3%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4.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發票開具:1.兩張發票:只就純碎代理費開具6%專用發票,剩余部分開具普通發票。2.全額一張普通發票】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發票開具:全額開具11%專用發票】
6.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1)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發票開具:全額開具3%專用發票,申報時扣除差額】
(2)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筑工程和房地產老項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②《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發票開具:全額開具3%專用發票,申報時扣除差額】
納稅人應按照上述(1)、(2)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發票開具:全額開具11%專用發票,申報時差額扣除】
8.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不含自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上述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發票開具:一張發票,全額11%專用發票】
9.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應簡易計稅方法,以全部收入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發票開具:一張發票,差額開票功能來實現,可以是5%專用發票】
10.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發票開具:一張發票,全額11%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