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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宿舍的折舊費如何在稅前列支?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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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位購置的房屋想用于職工宿舍,是否折舊可沖減應付福利費余額并在稅前列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原則上應遵循真實性、合法性、確定性、合理性的原則。 因此,上述房產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及準則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后,由于尚未取得發票,因此計提的折舊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待工程決算并取得發票后,才能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將所提折舊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如果上述房產用于職工宿舍,其折舊應計入福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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