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剛開始工作的那一天起,每月拿到工資時總會核對一下數目,并看看自己有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按規定,直到退休的那一天起,拿到手的退休工資才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退休后返聘的收入是不是也無需繳稅呢?在此提醒大家,返聘的收入與退休金不同,不能當作免稅收入,且返聘收入的性質也會因形式不同而有所區別。
我們提示——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但返聘收入不免稅。
2、退休返聘人員分為“個人兼職”和“退休再任職”兩種。用人單位可根據以下條款界定是否屬于退休后再任職: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3、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