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16日說,部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虛假發票的問題不容忽視,并透露,明年開始全國全面推行網絡發票。 馬毅民透露,2010年全年共查處各類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或取得發票案件44362起,繳獲假發票6.6億余份,查補稅款及罰款42.6億余元。 馬毅民表示,從近兩年查處的一些案件看,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基建施工、招標采購、勞務咨詢、會議等活動中,利用虛假發票進行報銷變現、濫發獎金甚至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犯罪行為也時有發生,大量虛假發票也流入行政事業單位,給國家財政管理帶來了嚴重危害。 審計署法規司副司級審計員張曼曼介紹,在2010年實施的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審計署抽查發現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其中,8個部門本級和34個所屬單位在無真實經濟業務背景的情況下,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9784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補貼。12個部門本級和37個所屬單位對票據審核把關不嚴,接受虛假發票報賬4456萬元。本次審計發現的虛假發票,既有假發票,也有不符合規定的真發票,虛假發票總量占抽查發票的17.61%。 他還透露,有關部門將積極推行網絡發票的試點工作,今年將擴大試點地區,明年開始全國全面推行。此外,還將推廣并規范銀行支付手段在大額交易方面的應用,將銀行支付憑證作為大額發票抵扣稅款和報銷入賬的必要條件。(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王濤) 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法制網北京5月16日訊記者蔡巖紅全國打擊發票違法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曝光了一批典型發票犯罪案件。 一,河北:端掉一特大虛假發票印制窩點 河北省邢臺市公安機關經過3個月縝密偵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鄭某等人的基本情況,并查明了其印制窩點所在的具體位置。 在獲悉鄭某等人正晝夜印制虛假發票并準備于2010年9月21日交貨的重要信息后,邢臺市公安機關于2010年9月20日晚上21時兵分兩路、迅速出擊,將正在印制虛假發票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李某當場抓獲,端掉1個大型虛假發票印制窩點和6個儲藏窩點。經清點,本次行動共繳獲虛假發票2180萬份,涉及北京市52家受票單位。現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鄭某、李某已與北京等地的多個下家建立了長期供貨關系,形成了產、供、銷一體化的犯罪鏈條。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查處中。 二,京冀:聯手行動繳獲假發票300萬張 2010年6月8日,在公安部深入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動辦公室的直接指揮下,北京、河北兩地公安機關同時在河北廊坊、秦皇島兩地采取行動,打掉一個橫跨京、冀兩地的制售假發票團伙,搗毀制造、儲藏假發票窩點7個,查獲大型印刷設備19臺,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繳獲假發票300萬份。 三,上海:破獲“5?30”特大制售假發票案 2010年5月20日至6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區分局在公安部統一協調和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下,在河南、四川、北京、海南、山東等多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一舉搗毀了1個在多地進行制售假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特大犯罪團伙,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人,搗毀特大制假窩點3個,儲藏假發票窩點9個,收繳假發票510余萬份、制假機器12臺。 四,河南:查獲各類假發票膠板450余張 2010年6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組織50余名民警,分4個行動組赴鄭州市區、新鄭市、焦作市中站區、修武縣4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搗毀發票窩點5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查獲各類假發票膠板450余張,繳獲各類制假設備16臺,收繳各類假完稅憑證、假發票共35種1270余萬份。 五,浙江:一特大制售假發票網絡被摧毀 2010年6月11日凌晨5時,在浙江省公安廳、國稅局、地稅局的指揮協調下,溫州、金華、衢州3地公安、稅務機關共出動人員2000余名,搗毀3地15個縣(區)的制假、販假、藏假窩點9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59名,查獲各類制假機器設備183臺,收繳各類假發票385.62萬份。 六,山西:搗毀一特大制售假發票窩點 2010年5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稅務機關在前期3個月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出動人員100余名,分成3個小組開始收網行動,搗毀發票窩點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查獲制假機器設備44臺、印模1000余枚,收繳154種虛假發票共計450余萬份,范圍涵蓋太原市各個行業和領域。 七,安徽:查獲空殼企業騙購發票出售案 2009年7月中旬,安徽省蚌埠市國稅、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聯手搗毀了1處借空殼企業非法出售普通發票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陶某(女),現場繳獲防真普通發票1352份、印章50枚。 經查,自2006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分別以自己或家族成員名義,先后注冊15家公司,從稅務機關騙購各類普通發票共計456本、1.14萬份,以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出售9000余份,涉案金額近億元,非法獲利上百萬元。目前,稅務機關通過線索已查處受票企業單位235家,查補稅款、滯納金322萬元,罰款198萬元。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已分別被依法判處1年至3年有期徒刑。 八,山東:稅務公安聯端騙購倒賣發票窩點 2010年4月,青島市地稅局、市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聯合摧毀一虛假注冊公司騙購、倒賣發票窩點,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朱某、尤某。 經查,青島某物流有限公司自2008年7月成立以來,犯罪嫌疑人利用虛假注冊的兩個公司,騙購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專用發票11750份,并通過互聯網、收集發送發票違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倒賣發票,涉及全國28個省、70余(地)市、2576個受票單位,開票金額高達6697萬元。2010年12月,該案經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依法審判,認定朱某、尤某犯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朱某1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判處尤某1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并處罰金4萬元。 九,遼寧:偵破一房產公司虛假發票偷稅案 2010年1月至3月,遼寧省地方稅務局在實施對房地產稅收專項檢查工作中,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成功破獲遼寧某房屋有限公司利用虛假發票偷稅案。 經查,該公司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通過利用虛假發票、虛構業務、多列成本費用、虛開發票、重復列支、多列開發成本等手段偷逃稅款。此案共查處非法發票份數1016份,查補稅款3630萬元,加收滯納金1090萬元,罰款5550萬元。 十,海南:成功追回虛假騙取匯票貼現款 近一時期,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對海南省某工貿公司在某商業銀行貼現匯票時提供的兩份增值稅發票進行協查,通過對發票所涉及的開票單位、受票單位及其他關聯單位等有關情況延伸檢查,發現購貨單位、貨物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稅款等內容均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受票單位未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也未在賬簿中列支相應成本。 對于發現的問題,海南省國家稅務局對該公司進行了相應處理,并將調查結果反饋海南省銀監會。在海南省銀監會的監督下,該商業銀行在此公司的另一賬戶上成功追回采取虛假手段騙取的匯票貼現款3000萬元。 虛假發票已經“入侵”國家機關 在2010年實施的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審計署抽查發現,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 截至2010年12月,全國共查處各類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或取得發票案件44362起,搗毀發票犯罪窩點3291個,打掉作案團伙1593個,繳獲假發票6.6億余份,查處違法受票企業74833戶——這是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今天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數據。 成績喜人,但不容忽視的是,目前受虛假發票“買方市場”需求和“賣方市場”利益的刺激,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在某些行業和區域仍很猖獗,整治虛假發票任重道遠。 虛假發票仍然很猖獗 “要發票嗎?”“本公司可以代開發票”在大城市的火車站、商場或地鐵站等繁華地段,一些發票販子總會向你靠攏過來不斷詢問。 發票作為經濟生活中收付款的書面證明,本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或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然而,讓人擔憂的是,目前數額龐大的假發票充斥市場,更嚴重的是,虛假發票已經“入侵”國家機關。 在2010年實施的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審計署抽查發現,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審計署法規司副司級審計員張曼曼指出,目前,審計署正在進行的企業、金融、投資建設項目等審計(審計調查)中,已經對使用虛假發票問題格外關注。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劉冬分析認為,目前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之所以猖獗,一個主要原因是“賣方市場”暴利驅動。“一張假發票的印制成本只有幾分錢,但市面售價可以賣到幾十元甚至數百元。巨額暴利誘使不法分子對制造、銷售假發票趨之若鶩。”劉冬還透露,近年來一些不法單位和個人大量購買、使用假發票,用于財務造假、逃稅騙稅、洗錢走私等獲取非法利益。 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說,使用虛假發票不但使國家稅款流失,加速稅收“逆調節”,造成稅負不公。同時,部分單位利用假發票進行報銷變現、濫發獎金甚至貪污、挪用公款,給國家財政管理帶來了嚴重危害。 多管齊下狠治假發票“毒瘤”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劉建國認為,要根治假發票這一經濟生活中的“毒瘤”,必須多管齊下,齊抓共管。 目前,聯合整治已見成效——據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通報:2010年,公安部已破獲發票犯罪案件949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319名,繳獲假發票6.6億余份;國家稅務總局共查處違法受票企業74833戶,查處非法發票901萬余份,查補稅款33.7億余元;審計署嚴肅查處被審計單位利用虛假發票進行財務報銷、偷騙稅款、牟取單位非法利益等各種發票違法行為;全國檢察機關2010年共對2926起發票犯罪案件4696人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二庭副庭長苗有水說,近年來制售和使用假發票、不依法開具發票等違法行為日益嚴重,而原《發票管理辦法》的處罰力度偏輕,難以有效懲處和制止發票違法行為。2011年2月1日,《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施行。其中明確:將虛開、非法代開發票違法行為的罰款上限提高到50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也加大了對發票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2010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發票犯罪案件2768件,對3651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 買方市場,將受重點監控 劉建國說,由于購買、使用虛假發票的“買方市場”巨大,引起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根源性問題仍然存在。 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員透露,下一步將重點加大對“買方市場”的整治力度,結合稅收征管、稽查,特別是稅收專項檢查,選擇房地產與建筑安裝、藥品經銷、交通運輸、金融保險等行業和領域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針對發票違法犯罪方式日趨隱蔽、犯罪分子日趨家族化、同鄉化,跨區作案日趨普遍的情況,相關部門還在積極探索建立各部門齊抓共管、打防并舉、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將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常態化、制度化。 劉建國說,2011年,國家稅務總局將繼續深入整治虛假發票“買方市場”:將納稅單位和個人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與行業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稅源企業檢查、專案檢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組織、一同進行,做到“查賬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稅必查票”。 “國家稅務總局還將統一部署對9戶大型企業集團的發票使用情況開展重點檢查;同時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從建筑、金融、保險、通訊、石油石化、房地產等行業選取若干重點企業實施檢查。”馬毅民指出。(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楊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