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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地稅發布所得稅減免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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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充分發揮減免稅政策調控經濟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陜西省地稅局印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辦法(試行)》(陜地稅發[2010]64號),自2010年8月1日起執行。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方式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兩種。實行報批類管理的,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確規定需要審批的項目。除報批類的企業所得稅減免項目外,其他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均屬于備案類減免。 報批類減免是指納稅人就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審批后方可執行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減免是指納稅人就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向稅務機關提請減免,經稅務機關進行書面符合性審查后,就相關資料登記備案,即可自登記備案之日起執行的減免稅項目,分為事先備案和事后備案兩種。 事先備案是指由納稅人在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條件時,向稅務機關申請備案,并按具體規定附送相關資料,經稅務機關進行書面符合性審查后,在7日內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納稅人在隨后辦理預繳或匯算清繳申報時自行計算減免。需進行事先備案的減免稅項目具體包括: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減免優惠;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減免優惠;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減免優惠;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減免優惠; (五)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產品收入減計應稅收入優惠; (六)軟件生產企業或集成電路(設計)生產企業、動漫企業減免稅優惠; (七)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優惠; (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免稅優惠; (九)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 (十)小型微利企業低稅率優惠; (十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十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工資加計扣除優惠; (十三)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免所得優惠; (十四)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加速折舊或攤銷優惠; (十五)企業購置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優惠; (十六)國家規定的其他事先備案類減免稅優惠。 事后備案是指由納稅人在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條件后,可在預繳時先自行計算減免,年度終了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向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具體資料,稅務機關進行書面符合性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完成備案。對于上述經稅務機關審查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應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減免優惠,稅務機關依法追繳稅款。事后備案的減免稅項目具體包括: (一)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優惠;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優惠;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優惠;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稅優惠; (五)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六)增值稅退稅款免稅優惠;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事后備案類減免稅優惠。 報批類企業所得稅減免,一律由納稅人直接向有權審批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批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申請符合規定條件及提交的有關資料齊全、真實、有效的,有權審批的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準予享受稅收優惠的書面決定;依法不予享受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備案類企業所得稅減免,除《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或授權省級稅務機關辦理的事項外,原則上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受理備案的稅務機關負責對納稅人報送的備案資料統一編號、審核、登記、存檔并建立臺賬。對于《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要求納稅人具備相應資質的優惠事項,納稅人需先按有關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再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類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的,一律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停止其減免稅,并報原審批的稅務機關備案。 實行事先備案的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為在預繳期間暫不能計算享受的所得減免、加計扣除等減免稅優惠,或者按規定應取得了相應資質、得到了有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后才能享受的減免稅優惠。要求享受事先備案減免優惠的納稅人,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規定的備案材料,經審核后,方可享受減免。事先備案的企業所得稅減免事項中,屬于可在預繳時計算享受的減免事項,由納稅人在預繳前向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備案資料,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書面符合性審查,在7個工作日內向納稅人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納稅人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即暫按該減免優惠執行;納稅年度終了后匯算清繳時,應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補充備案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完成備案工作。對于未在預繳期限內(按規定從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起計算減免稅的優惠項目,應在取得第一筆收入后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規定備案材料的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應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全部備案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企業在匯算清繳時執行該減免優惠。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期限超過一個納稅年度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進行一次性確認,但每年必須對相關減免稅條件進行審核。 對于實行跨省匯總納稅且總機構在本省境內的匯總納稅人、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省內且跨市的匯總納稅人,其總機構及分支機構的報批類減免稅,由總機構向省局提出書面減免稅申請,并由省局審批;對于同一市內跨縣(市、區)的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總機構及分支機構的減免稅,由總機構向其所在地市局提出書面減免稅申請,并由所在地市局審批。上述匯總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備案類減免稅,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各地市應于每年報送匯算清繳總結時,應一并報送《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項目統計表》,并在匯算清繳總結中對有關減免稅情況按規定進行分析說明。 以上所稱“主管稅務機關”指主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縣(區、市)級稅務機關(包括擴權縣)。各地市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本著嚴格執行稅法、規范稅收管理、方便納稅人的原則,對上述規定進行補充和細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省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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