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時,原來小規模納稅人開的是通用機打票,票面上沒有稅率,一般納稅人直接按照票面上價稅合計金額乘以13%進行進項抵扣。現在通用機打票升級為增值稅普票,一般納稅人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農產品銷售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3%,能夠抵扣多少的進項稅額如果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機關代開的3%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抵扣多少的進項稅額?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飆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因此,一般納稅人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農產品銷售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3%,按照價稅合計金額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一般納稅人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機關代開的3%的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票面的稅額進行進項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