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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費稅提高直指關聯交易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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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傅洋)白酒消費稅下月起將有所提高。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 》國稅函[2009]380號,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該《通知》規定,為保全稅基,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工作,確保自2009年8月1日起,執行核定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辦法》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提高了煙草稅率,此次提高白酒類消費品稅基可謂殊途同歸,目的都是為了遏制巨大的關聯交易。 影響:酒企可能醞釀漲價 白酒消費稅提高對最終的酒類售價可能會有一些影響。此前有證券分析師表示,白酒消費稅征收新政策可能會導致上市公司凈利潤下降15%至20%。上市的白酒巨頭可能以提價方式轉嫁稅收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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