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大連市財政局、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27號 2013-12-24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將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試點政策依據《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及相關文件執行。為確保改革試點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稅服務范圍
1、鐵路運輸服務,是指通過鐵路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
2、郵政業,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機要通信和郵政代理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應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財稅[2013]106號文件所附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執行。
二、試點納稅人
試點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含本數),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500萬元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三、試點時間
自2014年1月1日起,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應開具國稅部門監制的發票,不得再開具地稅部門監制的發票;自2014年2月申報期起,向大連市國家稅務局申報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2013年12月31日之前,試點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和郵政業服務的,仍按原營業稅規定在2014年1月申報期內向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
四、稅率和征收率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提供鐵路運輸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及政策有特殊規定的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為3%。
五、征收機關
試點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管理,由大連市國家稅務局負責。納稅人向其所在地國家稅務局申報、繳納增值稅。
六、征收管理準備工作
為確保改革試點順利推進,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將開展試點納稅人稅務登記、稅種登記、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業務培訓、征管設備和系統調試、發票稅控系統發行和安裝、發票發售及政策調研等征收管理準備工作。納稅人應對照本公告應稅服務范圍,確認屬于試點范圍的,應及時與主管國、地稅機關取得聯系,配合稅務機關共同做好改革試點準備工作。
七、咨詢渠道
納稅人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電話,或登錄大連市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營改增專欄”查詢了解相關政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