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政辦發[2015]89號 2015-9-25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實施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以下簡稱“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通過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推動相關部門工作整合歸并和內部信息共享,進一步優化準入流程、減少重復性審查、維護交易安全、消除監管盲區,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改革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改革目標。
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即“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二)基本原則
1.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簡便、辦照高效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準入。
2.規范統一。按照優化、整合、一體化的原則,科學制定“三證合一”登記流程,實行統一的“三證合一”登記程序和登記要求,規范登記條件、登記材料。
3.統籌推進。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將“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與加快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政務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三、改革步驟和基本要求
(一)改革步驟。
各市、縣要積極做好本行政區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各項準備工作,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鼓勵和支持各市、縣結合本地實際,探索試行更多證照合一的登記模式。
(二)基本要求。
1.統一登記條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統一明確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受理、核準企業登記。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辦理注銷登記時,企業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
2.規范審批流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整合優化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公示、發照等程序,縮短登記審批時限。企業登記審批實行“一審一核”制,鼓勵探索實行“審核合一”制。申請材料和登記事項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的,稅務、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重復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并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后,要在7個工作日內提供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共享,供稅務、質監等相關部門使用。
3.優化服務方式。建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請人辦理企業登記。各級行政審批大廳要通過政務公示欄、信息發布顯示屏、自主查詢機等方式,公示企業登記相關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限及審批結果等內容。各級登記窗口要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及時提供咨詢服務,強化內部督查和社會監督,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4.改造系統實現共享。工商行政管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為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提供技術支撐保障。各相關部門之間按照統一規范和標準,依托山西省電子政務外網實現數據交換,推動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門間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積極推進“三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公示、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最終實現“三證合一”網上辦理。
5.確保有序推進。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設立企業、變更企業發放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各地要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盡快完成現有登記模式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有序做好已登記企業證照的換發工作。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營業執照,收繳其相關證照。變更換證不能收費。
6.推廣成果應用。對于“三證合一”改革后核發的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都要予以認可和應用。對2015年10月1日前存續的企業設立過渡期,在2017年底前,原需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原證照不再有效。
四、任務分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審核的登記模式,規范“一張表格”和“一套材料”,整合優化登記審批流程,協調各相關部門完成相關法規梳理和完善、升級改造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實現信息共享等任務。
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改革的實際情況,科學劃分部門職責,為“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體制機制保障。
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接入山西省電子政務外網,為“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提供網絡保障,同時,加快推進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建設工作。
財政部門要適應緊急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之需,優化采購程序,確保“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如期順利實施。
稅務、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及時做好本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的改造和業務銜接工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還要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建立統一代碼重錯碼核查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賦碼和信息回傳情況。
政府法制機構要配合做好改革所涉及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系統審查、修訂、完善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包括應用部門要對涉及“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和修訂,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有效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由其辦公室(省工商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改革的協調推進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建立商事制度改革領導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為順利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員、場所、設施、經費和技術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信息化保障,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加大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政策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方面,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安排好各相關部門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提出的要求,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加強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跟蹤了解和檢查指導,加大統籌和督查力度。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確保改革依法有序推進。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