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科普單位進口的自用科普影視作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認定。經認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進口科普影視作品,由海關憑相關證明辦理免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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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發出《關于2009~2011年鼓勵科普事業發展的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09年至2011年,對公眾開放的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天文館(站、臺),氣象臺(站),地震臺(站),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對外開放的科普基地,從中國境外購買自用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進口的拷貝、工作帶,免征關稅,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科普單位以其他形式進口的自用科普影視作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