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如何理解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未來財政體制改革會有哪些趨勢?改革稅制、穩定稅負又意味著什么?昨日,相關領域專家對這些焦點問題進行了分析解讀。
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
1 如何看財政的地位 不單是經濟問題,是國家治理的基礎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此次將財政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歷屆三中全會首次有這樣的提法。這說明財政不僅僅是經濟領域的問題,而是經濟、政治、法律乃至影響各種社會活動的基礎。
施正文表示,財政是規范國家行為的基礎,此次將財政的重要性上升到很高的高度,除了提到國家治理,還提到“制度保障”。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表示,公報最突出的還是強調財政的重要性。強國之路,必須有財政作為支撐,這是實現“中國夢”的物質保障。此外,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市場統一與公平,財稅體制改革是促進社會公平的基礎。此次的提法表明,財政問題已經不單單是經濟領域的重要問題,更是涉及了政府職能、社會治理,強調了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支柱作用。
2 事權財權如何劃分 中央地方誰花錢誰辦事,邊界要厘清
公報提出“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對此,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以前更多是事權和財力相匹配的提法,“支出責任”不同于“財力”,“財力”強調的是錢的來源,而“支出責任”更強調誰花的錢,強調了“誰花錢,誰辦事。”
他表示,目前我國的情況是,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過大,應該上移一部分。一些事項的執行權和支出責任可以上移到中央,比如大江大河的治理、邊防等。
施正文表示,當前我國財政的根本問題是各級政府事權不明確,沒有劃分清楚。更沒有在這個基礎上明確支出責任,沒有涉及財權劃分。對此公報提出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非常有必要。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表示,從“財力”到“支出責任”這一提法的改變,說明黨進一步強調了財政問題在事權落實過程中責任的重要性。也就是說,各級政府部門在落實事權時,要更好地以財力為保障。同時,錢花得是不是合適,也應當予以規范。
3 穩定稅負意味什么 釋放短期不會加稅的政策信號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分析,公報中提出穩定稅負的說法,至少釋放了一個信號:不會加稅。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消除大家害怕增稅的疑慮。
數據顯示,當前我國稅收占GDP比重20%左右,無論個人的稅負還是企業的稅負仍然偏高。但是楊志勇認為,目前財政支出壓力比較大,大幅減稅不太現實。但是,稅率可以下調,企業從而釋放更多活力,經營效益好、利潤高,自然會在總額上上交更多的稅收。
施正文表示,這次提穩定稅負,關鍵在于稅制結構的調整。近來提出結構性減稅的說法,公報提“穩定稅負”,就回答了結構性減稅的落點在哪里:優化稅制。他認為,總體上稅收要有增有減。在增稅方面,比如環境稅要出臺;資源稅需要改革;房產稅擴圍也是必然。有了增稅,必然就有減稅,比如在營改增之后,要降低稅率;涉及房地產的10來種稅收,要簡化壓縮;個稅改革,起征點和征收方式調整。
4 積極性如何調動 財政改革應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
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財稅改革的表述并不多,只提出“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對此,劉尚希認為,國家財政體制仍應堅持分稅制,地方財政體制可因地制宜來確定。未來可能會給地方更多的自主權,有了自主權地方才能有積極性。
楊志勇表示,當前要適應中國的大國國情,需要調動地方積極性。如何調動?這就要確保地方政府做事情有財政保障。同時,要確保事權相對穩定。不能總是“中央點菜、地方買單”。同時,轉移支付是需要的,但規模不宜太大。為此,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財權,調動其積極性,否則當前的土地財政、地方濫發債的局面難以改變。
事權是否要上收?對此楊志勇并不樂觀。他表示,政府很多經濟職能和行政審批職能須簡化,那么能夠上收的也就是養老、醫療、教育等事權。這些上收之后,中央有沒有可能比現在做得更好,這也需要仔細考量。
5 如何實現透明預算 要保障公眾參與權、監督權
公報提出,要實現透明預算,改進預算管理制度。而此前從各部委、省份公布的情況看,公開的內容往往比較泛,看得到花了多少錢,看不見錢花在了哪里。
對此施正文表示,現代財政制度要求必須有透明預算,這是核心。而透明預算必須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要確保人大審批和監督更加細致。透明預算,要讓公眾能看到政府活動范圍和方向,看到每項支出的明細和合理程度。而至于如何落實,則需要系列政策配套。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表示,當前預算管理領域的主要問題表現在完整性、透明度離社會期望差距較大,預算立法、執法嚴肅性不足。他認為,改革的方向是以法治為導向,建立“科學規范、完整透明”的預算管理體制,即預算權力的配置、制度設計應科學,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過程應依法規范;預算報告應包含所有的政府收支信息,并按照便于分析、審批的要求編制好,完整、透明地展示政府的財務信息。
6 如何完善財稅立法 財政法、預算法等會加快推進
公報明確要完善財稅立法,對此劉劍文分析,一方面表明現代財政制度里面法制、立法的重要性,二是說明我國在財稅制度方面立法的滯后,立法方面還有很多缺憾,需要完善。
對于完善立法,劉劍文建議參考一些國際通行做法,完善一些主體稅種和重點稅種的相關制度。比如說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因為分別涉及國地稅第一大稅種,受影響企業眾多,稅收額巨大,應該進一步擴大覆蓋行業,并通過立法的方式在國內全面推行,進一步為企業減負,使我國主體稅種進一步合理化。
施正文則表示,財稅制度應該有一些基本規矩和基本內容。比如說完善立法,財政花錢也好,收錢也好,必須在法律的規定之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由法律說了算,這是一個前提。他預計會進一步加快財政法、稅收征管法、預算法等相關法案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