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全國試點政策日前下發,對試點“1 7”行業的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同時也給納稅人派發了一個“大禮包”:增值稅的抵扣范圍得到擴大,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也能納入抵扣。
根據2008年發布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新政策的出臺似乎在表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將失效。
試點辦法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意味著,從今年8月1日開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新購買摩托車、汽車、游艇,取得的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屬于進項稅,能被抵扣掉。
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表示,這項政策能降低一般納稅人購買汽車的費用,減輕私營交通運輸企業稅負,也能刺激摩托車、汽車、游艇的銷售,帶動相關消費。
但也不少業內人士對這個新政策感到意外:擴大增值稅的抵扣范圍,是2009年“增值稅轉型”的遺留問題,不屬于“營改增”的范疇;新下發的文件,與增值稅法條相沖突。
2009年增值稅轉型后,企業新購進的設備,被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據記者了解,當時將自用的汽車、摩托車、游艇區隔開,未納入抵扣鏈條,是為了區分“經營用”和“自用”;另外,也考慮到當時的財政承受能力,減稅力度不要過大。
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將這三類納入抵扣鏈條,按照國際增值稅通行標準來說,是發展的趨勢。但“自用”的這三類物品,卻難以與“個人消費行為”區別開。
類似有關國企“業務招待費”的爭論,因為企業“業務招待費”很可能成為國企高管或者相關人員的私人消費支出的“保護傘”。因此,企業“業務招待費”在企業所得稅處理時,只能扣除60%,而不能全額扣除。
另外,納稅人自用的“游艇”,這屬于高端消費品,是否應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業內也有反對聲音。
從8月1日起,營改增從“1 6”行業試點,增加為“1 7”試點,新下發的文件對新納入的“廣播影視服務”行業進行了界定,廣播影視服務行業歸屬于“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同時,營改增告別了地區試點的時代,將全國推開。因此,地區試點時期的一些過渡政策也被廢除。如差額征稅政策,除了融資租賃行業,其他行業的差額征稅政策基本被取消。
北京中翰聯合稅務合伙人王駿表示,差額政策本是為了解決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的政策銜接問題;現在全國推開,不存在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的區別,政策自然就要取消。這項政策的取消,可能會導致部分小規模納稅人稅負的增加。
北京華興盛稅務師事務所副總經理陳志堅指出,部分過渡政策在運行中出現了問題,新政策也對此進行了調整。如交通運輸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發票從原來7%的抵扣稅率,變為正常的3%。
不過,業內人士表示,營改增中還有不少行業稅負上升的問題,全國統一的政策并沒有進行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