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平時有自制的固定資產自用,不單獨用于福利及免稅項目,此固定資產是否可以直接抵扣?。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依據上述規定,貴公司自制固定資產若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若用于增值稅非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貨物,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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