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務機關檢查假發票如何鑒別虛假經濟業務?
一)是篡改發票。發票內容涵蓋廣,屬消耗品或更改商品服務名稱不易核查。目前被公認的虛假經濟業務開具的發票內容多為“辦公用品”、“電腦耗材”、“打印紙”、“煙、酒、茶”等,如在大型商場用于購買代金券,大部分成若干“辦公用品”發票開具。有些發票內容涉及“培訓費”、“宣傳費”、“會議費”、“維修費”、“修理費”、“網絡維護費”等事項,且發票金額較大,如酒店餐飲類發票往往被改開為會議費,公費旅游支出篡改為培訓費。以上可疑經濟業務,可通過延伸審計進行追蹤檢查。比如對發票存根、發票明細表、購買的實物或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實際消耗量進行調查,確定支出事項是否合規、合法。
二)是套開發票。分開填寫發票存根聯、記賬聯、報賬聯,報賬單位可通過在限定額度內隨意填寫金額達到多報賬的目的。可通過查看發票字跡、填寫是否錯位、復寫痕跡及調查發票存根等方式發現疑點。
三)是近似限額發票。比如千元版發票,開具金額可達到999元。此類發票可通過銀行查詢、實物查證、詢問排查等方法確立疑點。
四)是號碼異常發票。發票號碼連號或一事開多張發票且斷號。發票號碼連號,可能是假發票且屬偽造經濟業務事項;一項經濟業務連開多張發票,斷號號碼間隔大或者時間長,可作為疑點經濟業務。出現上述情況,可通過直接詢問和追查發票來源確認是否屬于虛假經濟業務。
五)是異地虛假發票。利用異地發票難以核查作弊。如:異地報刊發票,差旅費中有異地住宿費而無車票等情況,可通過積極函證和銀行賬戶查詢法核查。
六)是異常情況發票。大致分成三種情況,一是頻繁使用同一銷售單位開具的各類商業發票。因與開票單位的特殊關系,容易取得發票而頻繁使用。二是小商店大發票。由于零售小商店提供商品服務有限,而從零售小商店累計開具高額發票,屬異常情況。三是多張餐飲或差旅發票一次報銷。多張餐飲及差旅發票間隔時間長,所屬不同地域,票據新舊不一等情況,都可以確認為疑點。可通過銀行賬戶查詢、詢問調查和實地考察取證等方法查實情況。
三、稅務機關檢查假發票的準備工作
一)、實施準備階段根據企業類型制定預案。
1.初步了解企業基本情況。通過征管軟件查詢企業相關稅種的稅收管轄、稅款申報繳納、發票的領購、企業變更、納稅核定等基本情況。
2.多渠道收集企業的相關信息。包括通過媒體、廣告收集信息、現場觀察、在網上收集有關企業經營情況,以及企業改組、并購等信息。
3.確定檢查方式、明確職責分工。鑒于假發票在開具、入賬過程中,可能存在用票單位與開票單位不符的情況。建議先從用票單位入手,查明線索和證據,再對開具單位進行檢查。
二)、準備充分,注重程序
1.調查與檢查過程中的文書要分清。行使檢查權時,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一)》,該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設置(六項基本檢查權)。發現相關線索后,行使調查權時,應適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二)》,該文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設置的,主要用于調查取證。因此,建議先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一)》,后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二)》。在實際檢查中,可對一家開票單位先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一)》。然后打出《稅務檢查通知書(二)》以備用。
2.“發票換票證”的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一)》下達后,發現疑點發票的,應及時使用“發票換票證”調取發票,以便進行檢驗,保存原始證據。“換票證”可以提前填開備用。(《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3.檢查時應提前準備好《詢問通知書》及《詢問筆錄》。一旦發現假發票線索時,應對相關當事人及時詢問。在使用《稅務檢查通知書(二)》時,可以用證人證言代替。
4.需要調賬時,事先要做好“金稅三期”的審批程序。
5.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錄音、錄像、復制。應先期準備好錄音設備、無線上網卡、筆記本電腦等。
6.有電子查賬軟件或電子設備,也要提前準備。在調賬過程中,及時對電算化記賬以及其他電子數據進行復制。
四、稅務機關檢查假發票過程中的具體操作
1.直奔主題,盡快發現假發票的線索。
(1)可根據提供的假發票的信息,如開具時間、內容、金額等,直接在企業原始憑證中查找。
(2)也可以根據企業性質,在相關明細賬中查找線索,如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管理費用、應付賬款的借方,以及現金、銀行存款。然后查找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
(3)根據原始憑證中記賬憑證的賬務處理判斷是否具有固定往來關系,是否會有連續性行為。盯住有疑點的工程項目,逐筆核實該項目的所有發票。
2.及時利用網上驗證系統進行發票驗證。如發現疑點發票利用“換票證”取回后,可登陸稅務機關外網,在“發票查詢系統”中進行查詢,初步判斷真偽。
3.對疑點進行驗證,確認是否為假發票。需要雙方認證。
4.調取相關證據,形成證據鏈條。
(1)核實假發票開具的真實性。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合同的執行情況,工程的形象進度等,判斷發票開具的業務是否真實,根據結算情況、資金流向進行進一步驗證。
(2)核實假發票的來源。主要是通過詢問筆錄。詢問負責人、甲、乙雙方財務人員。
(3)雙方簽訂合同的真實性。是否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以便確定納稅義務人。注意假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
(4)用票、開票單位的賬務處理情況。包括收入以及成本的歸集情況。
(5)假發票以及完稅憑證的鑒訂情況
假發票應由發票管理部門出具鑒定結論;完稅證可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鑒定。
五、稅務機關打擊假發票檢查處理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處理問題
(一)對于用票單位的處理情況
1.如果是虛構經濟業務,并在成本費用中列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在賬簿中多列支出”認定偷稅。
2.如果是真實的經濟業務,而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責令限期換取符合規定的發票。如在規定期限內取得了符合規定的發票,允許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沒有取得的不允許列支,并按規定補稅,加收滯納金。
上述兩項均應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進行處罰。依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有行為之一的即可處罰(未按規定領購、取得、開具、使用)
3.對于多次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的處理,按未按規定取得發票一次性進行處理。
(二)對于開票單位的處理
1.如有證據表明,利用假發票取得的收入沒記賬的。造成少繳不繳稅款后果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認定開票單位的法律責任。
2.如果證據表明是個人行為,私刻公章、財務專用章,簽訂合同,開具假發票,結算價款。應以個人確定為增值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補征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進行處罰。個人所得稅應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進行征收。可查實,也可按照應稅所得率核定征收。
還書應面通知其申報:仍拒不申報的可認定偷稅
六、虛開普通假發票,也可以追究刑責
承德某賓館開假發票40余萬元責任人被刑拘<中新網承德20123年3月27日>
承德市雙灤公安分局27日透露,該局近日成功破獲一起虛開發票案,涉案金額40余萬元。目前,相關責任人已經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介紹,3月21日,雙灤分局接承德某商貿有限公司報案稱:承德某賓館以該商貿有限公司名義開具大量假發票,嚴重損害了該公司的利益。接到報案后,雙灤分局立即立案調查。
經查,承德某賓館為降低成本,以承德該商貿有限公司的名義開具20余萬元假發票,另外,還以其他公司名義開具假發票近20萬元。在公安機關調查期間,該賓館為了逃避打擊,虛開40余萬元發票將假發票全部替換并沖賬,該賓館的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
為嚴厲打擊該種經濟犯罪行為,雙灤分局通過縝密偵查,在證據確鑿的基礎上迅速行動。3月24日,將該賓館的責任人抓獲,并依法對其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貴陽市地稅局查處一起企業使用假發票偷稅案件
2011-06-24 近日,貴陽市地稅局接到群眾舉報,某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用假發票列支成本,涉嫌重大偷稅行為。檢查人員在對群眾反映的材料進行認真分析后,進行了立案調查。同時,及時將案件情況反饋給公安、檢察機關的相關部門。在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下,該企業下屬分公司的一名財務科長承認了其伙同一名楊姓男子開具假發票做賬的事實。檢查中共收繳假發票49份,涉及開票金額2980萬元。此案現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該財務科長與楊姓男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相關涉稅違法問題待公安機關對此案偵破后一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