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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1998]58號 中國黑色金融材料所屬企業1997年度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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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中國黑色金融材料總公司所屬企業1997年度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發文字號:國稅函[1998]58號 發文日期:1998-01-23 北京、天津、上海、遼寧、湖北、四川、陜西、河南、內蒙古、江蘇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 近接中國黑色金融材料總公司《關于申請97年管理費攤銷指標的報告》(黑金財計字[1997]第89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總機構提取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77號)的有關法規,經審核,同意該公司1997年向所屬企業提取361萬元的總機構管理費。其所企業按法規標準(詳見附件)上交的管理費,準予在稅前扣除,超過法規標準上交的管理費,應進行納稅調整。該公司提取的管理費年終如有結余,就并入該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附件:中國黑色金屬材料總公司所屬企業1997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 附件:中國黑色金屬材料總公司所屬企業1997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 序號 公 司 名 稱 金額(萬元) 所在地 1 中國黑色金屬材料華北公司 60 天津 2 … … … …東北公司 60 沈陽 3 … … … …華東公司 60 上海 4 … … … …中南公司 55 武漢 5 … … … …西南公司 30 成都 6 … … … …西北公司 40 西安 7 … … … …北京公司 20 北京 8 … … … …鄭州公司 20 鄭州 9 … … … …江蘇公司 8 南京 10 … … … …天津公司 4 天津 11 … … … …內蒙公司 1 呼和浩特 12 … … … …燕京公司 3 北京 總 計 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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