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2]567號)文件的要求,我省決定從2013年7月1日起啟用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稅征收機關將為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主核發新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