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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5]725號 關于加強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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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的通知 國稅函[2005]725號 2005-07-1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監控管理,充分利用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切實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思想直接融入稅源監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開展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的常規分析工作,為組織稅收收入、完善稅收征管及時提供數據支持。現將加強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析內容 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是指通過對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月報表數據的加工整理,編制匯總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稅收繳納情況基本信息的分析工作。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主要經濟稅收指標變動同期比較分析。 2.行業(企業)稅負測算分析。 3.企業稅收入庫分析。 4.企業欠稅分析。 5.稅收與稅源變化相關性分析。 6.稅收數據跨期稽核分析。 7.綜合征收力度測算分析。 8.行業稅負預警分析。 二、具體要求 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是加強重點稅源日常管理的必要措施和保證,對強化稅源管理、組織稅收收入、完善稅收征管提供數據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總局要求: 1.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工作,安排專人負責重點稅源常規分析工作,并調配高素質、有能力的分析人員充實到重點稅源監管崗位,促進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的順利開展,保證重點稅源監管工作到位。 2.各級稅源監管部門要按月對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開展基本內容的常規測算分析,通過重點稅源常規分析,明晰稅收收入形勢、說明稅收增減影響因素、揭示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查找稅收異常企業。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按月編制分析報告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稅收繳納情況進行客觀的描述與評價,報送局領導及有關部門,為組織稅收收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和完善稅收征管服務。同時,各級稅源管理部門應按季向上一級稅務機關報送相同內容的分析報表、分析報告,以及前期分析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報告。 3.各級稅源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要通過開展重點稅源常規分析,降低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的差錯率和漏報率,以分析促管理,提高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的準確性和上報質量。 同時,為方便各級稅務機關開展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表式可以從“總局/centre/jitong/宏觀處/重點稅源監控/TRIS任務及軟件/”下載,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修改使用。 附件: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常規分析說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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