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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取得申請人的信息公開費應開具財政票據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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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2日15時,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針對《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收取費用具有法律根據 [網友dudiao]我想請問一下,《條例》的實施是否有專門的法律依據?由于政府有其自由裁量權,未得到公開信息的公民是否擁有行政復議或訴訟權維護權利?收費的具體標準以及監督、保密等措施是否已經規范完善?又有哪些具體的要求? [苑廣睿]我認為這要看什么樣的信息,有的依申請可以公開。《條例》政府信息有三種,一個是主動公開的,一個是依申請公開的,還有是涉及保密的問題,各國都是如此,都是有保密的部分,所以要看是什么樣的信息,政府會主動、及時地提供相關的信息讓大家都知道相關的政策和程序;但是中間有些信息,特別是比較詳細的一些信息可能是特殊人群才需要了解的,這方面是通過公民申請我們來提供的,這方面《條例》當中第二十七條有專門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可以收費,這是有法律根據的;另外還有一種信息是保密的,各國法律上都有規定,涉及到國家利益等方面保密信息。 我還想強調一下,這次《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間實際上有一個基本的原則,這是非常重要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也就是說不公開的是例外的,不公開的是少數的一部分信息。這位網友對《條例》有研究,對我們的工作也很關注。 行政機關向申請人開具財政票據確保信息公開收費合法性 2008年7月22日15時,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針對《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發展不息]依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時,申請人如何繳納相關費用?行政機關會開具收據或發票嗎?相關的收費會上繳國庫嗎?行政機關的支出和收費掛鉤嗎? [苑廣睿]非常理解網友關于政府信息公開費用是怎么收的、怎么管的、怎么花的,這個問題確實非常重要,在這方面財政部和發改委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關制度和政策。比如說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市(縣、鄉)人民政府包括它的部門要充分利用現在的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專門的接待窗口和場所,很多行政機構已經有了服務大廳和專門的接待窗口,這就也方便了群眾來繳費,確保申請得到及時的處理。 二是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而收取費用必須及時、足額繳入同級國庫。也就是說我們收上來的每一筆收費都要繳到國庫,全部繳入國庫,我們也制定了相關的制度進行約束,堅決杜絕有挪用或者私設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另外,在收費的時候,各級行政機關都要向申請人開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以確保收費的合法性。這位網友關心的問題也很重要,就是行政機關的經費和繳費是不是掛鉤,我想強調一下,一方面,所收取的費用將全部繳納國庫,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在提供信息所需要的費用也將全部通過預算統籌安排,這個預算是通過人大審議通過的,也請諸位網友放心,我們有嚴格的制度和政策來約束。 信息公開收費標準按補償成本原則制定政府收費不得盈利 2008年7月22日15時,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和財政部綜合司副司長苑廣睿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針對《條例》實施過程中的收費政策,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giantxbx]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如何確定?相關部門和地方的收費標準和規定是否會公布?地方收費標準制定的進展情況如何了呢? [許昆林]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發布了一個文件,這個文件我們也已經公布了,也就是說把收費標準委托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制定,標準具體如何制定,通知中明確要求按照補償成本的原則來制定,政府的收費是不得盈利的,只能是補償成本。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收費標準一旦制定出來就會通過各種媒體等進行公示。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的文件剛剛發布,所以各地也還都在研究當中,據我所了解,現在還沒有哪個省制定出收費標準。 [主持人]《條例》5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現在收費標準還沒有制定出來,也就是說現在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還是免費的是嗎? [許昆林]是的。在具體的收費標準和繳費辦法沒有制定和公布之前,政府提供信息都是不收費的,所以現在具體的標準沒有制定出來時政府信息還是免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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