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6
各市、縣(區)地稅局、各設區市地稅局直屬及派出機構,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3〕5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跨年度事項的臺賬管理方面
企業所得稅跨年度事項具有數量多、跨年度期限長短不一、企業普遍涉及、管理工作量及難度較大等特點,對企業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影響大,是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主要基礎性工作。鑒于跨年度事項的遞延性質,需要通過臺賬管理等方法準確記錄該類事項對以后年度的稅收影響,便于跟蹤管理。省局已決定開發企業所得稅電子臺賬系統,并力爭盡早建成并推廣使用。在省局未開發使用電子臺賬系統前,各地應建立和完善管理臺賬,加強跟蹤管理。企業匯算清繳申報工作結束后,主管地稅機關應組織稅收管理員,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納稅人年度申報數據和臺賬記載數據比對分析工作,發現申報數據錯誤的應及時退回納稅人重新申報,對申報數據存在疑點的,列入納稅評估范圍。
二、重大事項和高風險事項的后續管理方面
重大事項和高風險事項的后續管理,是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必須充分發揮專家團隊作用,實行專業化管理。2012年,省局在全國企業所得稅業務知識考試基礎上,建立了60人的企業所得稅優秀人才庫。各市、縣、區局應結合當地實際,通過考試、考核等方式,分級建立企業所得稅優秀人才庫。
每年匯算清繳申報結束后,主管地稅機關負責對涉及此類項目的企業年度申報表、備案資料、申報資料的完整性、邏輯性進行審核,發現申報不完整或者錯誤的,退回企業限期補充或者重新申報;對發現企業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存在疑點的,及時匯總報送縣(市、區)局,實行集中專業化審核評估。各市、縣、區局應從人才庫中抽調人員組成審核評估小組,對涉及重大事項和高風險事項的企業年度申報資料,通過案頭審核、約談、現場審核等方式,進行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評估。經過審核評估仍不能確定其真實、合法的,列入專項檢查范圍。
各市、縣、區局審核評估小組按照《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閩地稅函〔2013〕23號)要求形成的審核評估報告,應對審核評估項目的風險程度進行排序,總結提煉風險特征,創設風險指標,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風險管理辦法。為掌握審核評估基本情況,各設區市局應在每年向省局報送匯算清繳工作總結時,附報審核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審核評估組織實施情況、審核評估戶數、存在問題類型及原因、改進意見等)、審核評估匯總表(選擇2個涉及重大事項和高風險事項較多的縣級地稅機關進行統計,詳見附件)。
三、重點行業的后續管理方面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閩地稅發〔2009〕5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安裝企業、交通運輸企業為我省實行行業管理的企業,上述三類企業應作為《指導意見》所述重點行業進行管理。各地應認真實施《實施辦法》第三章第二節規定的管理辦法,總結推廣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時發現、歸類存在問題,提出規范、完善的意見。
根據《指導意見》針對重點行業的管理思路,各級地稅機關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各級地稅機關應將熟悉企業所得稅政策、財務會計核算知識且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人員,配置到重點行業管理團隊。同時,積極探索,創造條件,組建重點行業專業管理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單位,應將高素質人員配置到重點行業管理崗位。
(二)加強重點行業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和匯算清繳的后續管理。預繳申報后,稅管員應逐戶審核預繳申報表,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問題;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或者按季匯總分析重點行業稅源變化情況及原因并報送縣(市、區)局。匯算清繳后,稅管員應逐戶審核年度申報表及附報資料,發現企業年度申報真實性、合法性難以確定的,提交縣(市、區)局復審;縣(市、區)局根據當地實際,選擇部分企業及主管地稅機關提交復審的企業,由審核評估小組進行復審,并形成審核評估報告。
(三)積極拓展第三方信息利用。要主動協調國土資源、房產、建設、交通運輸等管理部門,采集相關涉稅信息。要積極引導重點行業企業通過中介機構進行匯算清繳鑒證,逐步擴大匯算清繳鑒證面,擴大鑒證報告在后續管理中的應用。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內容必須落實到稅管員崗位職責中,并且在績效考核指標中得到體現。
(二)為做好各項前期基礎性工作,設區市局應按以下分工,按期完成有關工作任務,并報省局研究確定。
1.跨年度事項
廈門市局:2013年9月底前,設計臺賬系統及使用說明,擬定匯算清繳后審核比對辦法。
2.重大項目
寧德市局:2013年9月底前,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臺賬及使用說明,擬定匯算清繳后具體審核辦法。
莆田市局:2013年9月底前,設計資產損失事項臺賬及使用說明,擬定匯算清繳后具體審核辦法。
3.高風險事項
漳州市局:2013年9月底前,擬定企業重組、企業清算事項具體審核辦法。
龍巖市局:2013年9月底前,擬定上市公司限售股減持、股權轉讓事項具體審核辦法。
4.重點行業
福州市局:2013年9月底前,擬定企業預繳申報后、匯算清繳后的具體審核辦法和運用第三方信息具體辦法。2013年年底前,全面總結本地區重點行業管理的做法、經驗,以及《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實施情況,提出進一步改進完善的措施。
5.審核評估報告
南平市局、三明市局:2013年9月底前,擬定審核評估報告撰寫要求、基本框架、主要內容、規范格式(可分別不同項目設計表格,直觀反映審核評估結果)等。
附件:重大及高風險事項審核評估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