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9浦東新區、靜安、楊浦、閔行、嘉定、奉賢、松江、金山、青浦區稅務局,崇明縣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及本市《關于本市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具體實施辦法的公告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6號)的要求,現下發經審核的本市試點企業的扣除標準,自2012年7月1日起,列入《本市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企業扣除標準匯總表》的企業,利用農產品生產的相關貨物的進項稅額扣除按照核定的農產品扣除標準執行。
試點納稅人生產列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附件2《全國統一的部分液體乳及乳制品扣除標準表》所列的貨物,按照全國統一的扣除標準執行。
對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單位應及時向市局報告。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企業扣除標準匯總表下載:xls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