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2號 2015-3-30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持續推進依法治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4]16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推行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652號)要求,現將《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及吉林省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運行流程圖予以發布。
全省各級地稅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特此公告。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