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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餐飲假發票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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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張濤在通報打擊整治發票犯罪專項行動成果時表示,今年全國公安機關已累計繳獲假發票8025萬份,比2008年全年繳獲總量增加了1.94倍。從繳獲假發票的種類看,餐飲業成假發票高發區域,2009年,各地公安機關繳獲的這類假發票已占繳獲總量的51%。為什么餐飲行業假發票使用率居高不下?這里面有很多專家和消費者熟知的原因,什么“營業網點多”、“交易頻繁”等等,雖然這些理由確是假發票難以控制的一個方面,但是“不就是一頓飯嗎?何必這么較真”才是餐飲假發票屢禁不止的癥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私自印制、偽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稅務部門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然而在實際生活中,相信許多消費者都有這樣的經歷:在外用餐當結賬提出要發票時,店方要么推托說“發票用完了,過幾天再來”;要么就給你一張很容易就辨認出的假發票。遇到這兩種情況時,消費者不是沒有維權意識,而是怎樣實現維權成功的問題。首先,當你真遇到店方說沒發票,請過幾天再來取時,相信不光是男性消費者會放棄二次前往,就連很愛較真的女顧客們也會無奈地放棄。明擺著,誰會為取一張發票專程再度光顧呢。那么,當遇到明顯的假發票提供者時,消費者肯定會想到舉報,這時新問題又接踵而來。向稅務部門舉報還是向工商舉報?很多情況下,當消費者舉報一個企業時,監督電話不是處于休息狀態,就是接聽員用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回應投訴者,讓消費者即使有維權的意識,也難以有維權的精力。某地稅部門的一位負責人曾表示,他們每天都能接到很多反映飯店或者賓館使用假發票的投訴,如果每件事情他們都去核實,非常不現實,對于他們來說,除非有非常重大的案件,否則他們輕易不會出去檢查;即使去檢查,至少也要過7個工作日之后。試想,當飯店和餐館的經營者知道執法部門的“原則”之后,他們使用假發票就更加肆無忌憚了。畢竟,被地稅部門查到的是很少的一部分。看來,要徹底解決假發票泛濫的問題,除了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外,地稅部門增加巡視和檢查力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就是對使用假發票的一種縱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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