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繼偉:這項改革已在計劃之中,但不在今明兩年
“中國引入資本利得稅的前提是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這項改革已在計劃之中,但是不在今明兩年。”3月23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4”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回答現場提問時說。
樓繼偉認為,要引入資本利得稅,首先要改革目前分項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為綜合征收,就是將個人所有收入都算作應稅所得,然后作出一定的政策扣除,實行統一的累進式征稅。他說,目前實行的交易稅—印花稅稅率很低,但其高低并不影響市場的投機性,“簡單地從增加財政收入角度來說,我們倒不太愿意用這個稅。”
在上述論壇上,樓繼偉還就財稅改革中“事權和支出責任”的任務,闡述了三個要點。他認為,在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一基礎上,首先要明確由政府履行的職能,如何在不同層級的政府之間劃分;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如何讓公眾參與和更透明化;第三,政府在減少管制時,如何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和事后的監管。
“短期不可能開征” 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開征資本利得稅、遺產稅等話題受到熱議,但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并未提及這兩個稅種。
所謂資本利得稅,是指針對資本交易中所獲收益部分征收的稅,常見的資本利得有買賣股票、債券、貴金屬和房地產等所獲得的收益。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健解釋,中國目前沒有名義上的資本利得稅,但對房屋轉讓發生的所得、原始股股東股權轉讓所得等都征稅,“只不過沒有用資本利得稅的名稱,是作為所得稅的一種形式存在。”他認為,資本利得稅應當是所得稅的一部分,只不過把從事生產經營、提供勞務的收入稱為“所得”,資本項目轉讓產生的增值部分稱為“利得”。
有學者認為,資本利得稅短期不可能開征,原因有二,一是與中央“穩定稅負”的大方向相悖,二是與“稅收法定”的原則不符,立法還沒影,征收更不可能。
胡怡健的判斷是,以目前中國資本市場的情況,資本所得稅也不太可能開征。“印花稅是針對所有股票交易征收的,資本利得稅針對交易賺錢的部分征收。問題在于,目前整個資本市場沒有"賺錢效應"。”他說。
胡怡健建議,將來條件成熟開征資本利得稅時,可以分類征收,如分成短期利得和長期利得,以此區分投機性和投資性的差別,此外還要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因為長期投資性的利得可能是受通貨膨脹的影響。
“不是什么權都該放” 樓繼偉昨日還以霧霾為例,談不同層級政府之間職能劃分問題。他曾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財稅改革三大任務中,預算改革和稅制改革已經起步。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是作為下一步改革要做的事,因為央地職能的劃分不是純粹的財政問題,而是國家治理的問題。
樓繼偉說,霧霾造成的大氣污染是一個跨區域的外部性問題,汽車的生產會在一個地方創造GDP和稅收,但如果尾氣排放不達標,賣到各地就會影響全國的大氣。油品、燃煤也是一樣。一個全域外部性的問題應該由哪級政府來管?樓繼偉的觀點是:“(政府)不是什么權都應該放的。”
胡怡健認為,這說明樓繼偉的想法是,中央對地方財權不太會再下放,同時部分事權也會上移到中央,中央必須管的,會堅守底線,以此解決事權、財權和支出責任不匹配的問題。對跨區域的外部性等問題,不同級別政府間確定管理責任非常重要,“在這些方面如果放權做得不好,也可能出現放亂收死”。
就財稅體制改革,樓繼偉透露,對于地方稅收而言,房地產稅很重要。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提出加快立法進程,適時推進改革,“整個稅制改革,財政部已有計劃,要改革資源稅,還在考慮設計污染稅、資源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