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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份辦稅日歷:注意房產稅收政策變化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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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契稅減半 1年內換房個稅不再優惠 為了進一步的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國家在財稅政策上,先后出臺新舉措?! ?010年9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nbsp; 9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8號),明確對公租房建設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獲稅收扶持 2010年9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13號公告),明確了有關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的流轉稅和所得稅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nbsp; 文件明確,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在企業所得稅上,文件明確,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于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建筑企業跨地區施工個人所得稅處理依據兩文件執行 2010年7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有關涉稅訴求問題的函》(國稅辦函[2010]613號),該函雖然針對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有關涉稅訴求回復,但是對于跨地區施工的建筑企業特別是個人所得稅的處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文件明確建筑企業跨地區施工項目工作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企業扣繳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50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月份 申報期 入庫期 稅種 備注 國稅征收 10月 1-26日 1-26日 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26日 申報繳納2010年三季度企業所得稅 地稅征收 10月 1-15日 1-15日 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15日 1-20日 1-20日 申報繳納資源稅 征期最后一日為周末,順延一個工作日,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再順延七個工作日至20日 1-20日 1-20日 申報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1-26日 1-26日 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征期內1-7日為節假日,順延七個工作日至26日 申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機動車2010年度的車船稅。 申報繳納2010年三季度企業所得稅和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 申報后三日 按季度申報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 無應納稅(費)款申報 1-31日 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注:具體納稅申報時間以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為準,此表僅供參考?!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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