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定期定額戶定額執行期結算申報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浙地稅發[2007]28號)規定,定期定額戶在定額執行期結束后,應當以該期每月實際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實際月應納稅經營額超過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月應納稅經營額的,按實際月應納稅經營額繳納稅費款;實際月應納稅經營額低于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月應納稅經營額的,按核定月應納稅經營額繳納稅費款。為方便廣大納稅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對象:
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到2013年12月31日止,按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的納稅戶(以下簡稱“雙定戶”),為本次結算申報的對象。
二、申報內容:
申報內容應包括經營行業、每月定額、實際經營額以及地方稅務機關需要申報者申報的其他項目。
三、申報方式和時限:
各“雙定戶”在2014年2月20日前就近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申報,地稅窗口提供“同城通辦”和“免填單”服務。
四、法律責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條規定,經稅務機關檢查發現定期定額戶在以前定額執行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未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及結清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具體事項可到以下地點辦理:
紹興市地稅一分局辦稅大廳
地址:解放北路35號電話:850870111
紹興市地稅一分局城東辦稅大廳
地址:延安東路481號電話:88337701
紹興市地稅二分局辦稅大廳
地址:袍江世紀街財稅大樓電話:88159106
紹興市地稅二分局濱海延伸申報點辦稅大廳
地址:濱海新城海濱大道電話:82789066
紹興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