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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統一暫延后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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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財政部在工作要點中提出要“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公平稅收負擔”。 很多地方稅務部門在內部形成共識,年中出臺統一內外資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改革。但7月即將過去,也沒有等到兩稅內外統一。 “這個在技術可行性上沒有任何難度,遲遲不出臺應該與目前外資環境有關”。地方稅務部門官員說。 地方收入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建議,有關部門可抓緊時間在2010年7月1日公布此項改革,同時,借鑒以往改革經驗,對2010年7月1日以前注冊的外資企業給予一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仍實行原政策。 統一內外資企業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中國統一稅制,公平稅負的一個舉措,此前中國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成功統一了車船稅制、企業所得稅與耕地占用稅以及房地產稅。 城建稅稅率為7%、5%、1%三檔,教育費附加3%,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其稅率1%或1.5%。以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與這三個稅同時繳納。 2009年全國城建稅1544億,教育費附加在非稅收入中統計,記者并未查到全國數據。 以江蘇省為例,2009年江蘇省地稅收入1945億,城建稅142億,占比7.3%,是除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之后的第四大稅種,高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和車船稅等稅種。教育費附加68億,占非稅收入的比重5.9%,這里只包含了部分地方教育附加。 江蘇全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210億,“江蘇稅收占全國的比重為10%左右”,一位稅務官員說,據此推測全國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在2000億以上。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地方稅,即使消費稅為中央稅,增值稅75%歸中央,但并不影響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按全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稅基。 “這是一個比較穩定的地方收入,也不受稅收減免影響,比如出口退稅的部分是不會從稅基中扣除的。”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孫鋼說。 對那些外資企業比較多的省市來說,內外統一政策將無疑增加地方收入。江蘇省很多市,外資企業納稅占當地所有稅收收入的一半,所以如果內外統一,對外資比較多的省市來說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可能要翻番。 很多外資企業都是生產型企業,繳納增值稅,他們的產品繳納消費稅,有些外企既生產還提供服務,所以還要交營業稅,這些企業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稅基變得更大。 “一般大型外資企業集團,一年增值稅都在1億到2億,那么如果內外統一后,他們將比過去多交1000萬到2000萬。”一位地方稅務官員說。 遲疑 稅務部門表示,這是一個技術上沒有任何難度的稅制改革,專家則表示,這也是沒有研究空間的改革,“只待國務院批復”。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征收教育費附加暫行規定》是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規,對其修改需國務院批準,而不用通過全國人大。設立主旨是為城鎮建設籌集資金和擴大地方教育經費來源。但這樣一個并不算大的稅和費卻在內外統一的路上走了很久。 這些年財政部一直在推進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內外統一,但因為相關部委認為一些優惠措施迅速或集中取消會影響中國外商投資環境,影響吸引外資規模,這一統一之路遲遲沒能實現。 去年各部委意見開始逐漸統一,決定在今年推出。但今年上半年外資企業對中國投資環境的抱怨聲越來越大。商務部組織的2010年跨國公司座談會變成了外資企業的抱怨會,此后,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也會見歐盟商會和企業代表,傾聽他們的意見,釋疑中國對外資環境的承諾。 “我們并不反對統一稅收,我們也要求國民待遇,只要給我們公平的政策和環境,不要把我們排斥在本國企業之外。”一家大型外資糧食企業負責人說。 商務部一位官員對記者說,其實外資企業的抱怨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正在消失;外資進入中國的審批手續非常的繁瑣和麻煩,相對來說內資就要簡單得多;近兩年來媒體對外資的宣傳負面太多,非常不利,動輒就說外資壟斷,壟斷是一個企業產生的行為,不能說整個外資造成了壟斷。 一位地方稅務官員也表示,目前對內資企業稅收制度上可規范和挖掘稅源的空間已不多,所以近期出臺的都是針對外資企業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政策、特別納稅調整等規范文件。 商務部官員也表示,前兩年商務部的確一直反對進行內外統一,“這兩個稅對一些內資行業也是不收的,例如煙草”。這位商務部官員說。 孫鋼認為,政府還是會考慮各方的反應,擇時機出臺。他說,當初企業所得稅內外統一也一直受到相關部委的反對,直到2007年才得以統一意見,并出臺。 孫鋼認為,目前統一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方向已在各界形成共識,只是在統一時機方面存在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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