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根據《廈門市人社局關于確認社會保險費適用最低工資繳費標準執行時間的復函》(廈人社函[2013]48號)的有關精神,我市社會保險費繳費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的相關險種適用1320元/月標準的開始時間為2013年9月。
因此,地稅部門從9月起對相關險種的繳交基數進行相應的調整,請各用人單位做好2013年9月份社保賬目的核對工作,特此通知。